這個故事,原來我一共寫了兩年有多。
 
當初腦海裡的一個簡單畫面,其實是沒想到自己會真的把它寫成了一部小說,而且寫了九萬多字,是我至今寫得最多字的一個故事。
 
這個接近十萬字的紀錄是很令我驚喜的,一方面在於我能寫這麼多,另一方面在於我竟然堅持下來了。
 
回想這兩年時間的寫作,自己確實經歷了不少事情。例如我的靈感十分飄忽,有時候一天可以一口氣寫下幾千字,但有時候幾天下來一百字都寫不出來。
 
在寫的過程中,停濟不前的時間佔了不少。甚至中間曾經有一段頗長的時間完全停止了寫作。直到有一天,我跟自己說︰不要再半途而廢了,至少要寫完這個故事。於是我又打開了文檔,把以前寫下的情節重新閱讀了一次,然後努力地寫。
 




到了五月的時候,為了給自己更多的勇氣與堅持,我決定把這個故事公開,放上連登。同時,我也很想知道,如果一些完全不認識我的陌生人看到我的作品,他們會有怎樣的評價。
 
後來,我本是打算在今年的中秋節把它完結,剛好配合一下預想中的故事結局。但自從六月九日開始,不斷升溫的反送中運動使我的寫作進度再次拖慢了。不過,我知道爭取我們本應擁有的民主與自由,更為重要。感謝大家沒有離棄我,也希望大家不要離棄香港。
 
在此,我很感激在這個貼文裡留下了正負評的巴絲,也很感謝所有曾留過言,跟我談過話的你們,你們給了我很大的支持。
 
我心裡很明白,這種程度的反應顯示出這個故事其實不夠吸引,不夠好看。不過這不緊要,雖然我也很希望這個作品能得到很多人認同,但是不夠好就是不夠好,我是明白的。
 
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繼續寫下去。
 




因為我在寫完《狼女》後發現,原來我是真的很喜歡寫故事。
 
我想,那是因為月光的力量吧。
 
-後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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