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五零年 – 我女神係暴徒: 第十一章
Felix講既野同我既認知存在非常大既出入, 課本入面雖然有提及過二零一四年有佔領馬路既大型示威活動, 但絕無提及「雨傘革命」同一人一票選特首呢類資訊。
老豆同課本所講既係, 當年大批年輕人因為房屋問題, 想埋怨政府同表達自己「想扑野都無地方」, 所以公然霸佔多區馬路, 然後每日係馬路上野餐野戰, 食物殘渣同安全套佈滿一地, 最後政府在大多數香港市民既支持下, 無可奈何派出警隊以極度克制同專業既方式清理現場, 老豆重話警隊好貼心咁將市民安全送番屋企添。
「Felix, 根據我的認知, 你所說的那些市民有雨傘作為武器, 又有保鮮紙和口罩保護自己, 還算是普通市民嗎? 如果發生在現在早就被即場射殺了呢!」
「阿熊, 的確在你從小的教育中和現時法例裡面, 都有指出當保鮮紙、口罩出現在公眾地方便會被視作為大殺傷力武器, 而一旦有人在晴天下展示雨傘便可視他作恐怖分子擊弊…但以前並不是這樣的啊!」
「阿熊你想想, 保鮮紙、口罩、雨傘這些都是隨便能在便利店、商場買得到的日用品啊! 難道這些商店都是武器店嗎? 這樣的話就應該先把一直在出售這些物品的國企商場、國企店鋪拘捕吧!」
我啞口無言, 我身邊既朋友都未曾用過呢類思維去思考問題, 老豆由細到大都教我唔好質疑, 只要遵從。
「那難道我們可以質疑法律的對錯嗎? 法律就是法律啊! 難道我們可以干預立法嗎?」
「可以啊! 當然可以啊! 以前立法是要在立法會審議和表決, 大部分立法會議員都是從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啊! 並不像現在說緊急時就用緊急法立法, 然後不緊急時就用非緊急法立法, 這還算什麼法治呢!」
Felix講得愈來愈激動, 我由佢憤慨既表情真真正正睇得出佢有一份執著。如果幾十年前我地市民係手握住咁既權利, 點解而家會變成咁樣? Felix所提及既立法會雖然而家都重存在, 但我印象中由於長期無法案需要經由立法會表決, 立法會都已經休會超過十年啦。
「你所說的情況我無論在課本、報章、電視、現實生活裡面都從來沒看到過, 我又憑什麼相信你說的是事實呢? 我也不會相信武警會無故驅逐市民甚至動私刑, 這是不可能的! 他們都有行之有效的制度監控著!」
「是否事實我之後會讓你自行判斷的。你想知道的真相可還沒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