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下午,我約了 Elaine 當晚 Happy Hour。
很期待呢,很久沒有跟她約會了。難得她爽快答應。跟 Elaine 相識了十年了,但平時很少見面。這一陣子她經常在我 Facebook 出現,忽發奇想便嘗試約她出來。她工作需要她輪班,所以頗難找個人適合時間約會;半年只能夠成功約了她三次。Elaine 比我大幾歲,外表女人味十足的女生。但是,相識之後,她的性格其實跟小女孩沒有分別;經常淘氣的扮鬼臉,與她相處的時間,很有初戀的味道。

獨自在銅鑼灣吃過簡單的晚餐之後,我到我們習慣去的酒吧找了個角落坐下來等她。時間一秒秒的過去,桌上的 Hoegaarden 一點點的被喝掉,她總是不見影蹤。不斷在 WhatsApp 留言,也撥打了幾個電話給她,她總是沒有回應。我焦急了,害怕她發生了甚麼意外。不安的感覺捲席而至。

等了一小時,收到她留言:「I'm her bf, she's sick」潛台辭是,他是她的男友,她病了也不關我的事。

我呆了、沈默了。為什麼我會有一種犯事被揭發的罪惡感?為什麼我會假設自己是第三者?心裏不斷找藉口去開脫:只是喝酒而已、朋友約會而已... 但是,罪惡感揮之不去。

在這個時候總會胡思亂想。她病了?真的嗎?她之前跟我說,跟她男友快要分手了。被好男友發現她約了我,她男友大發雷霆,不讓我倆見面嗎?若是這樣的話,她一定很傷心。在這個時候傳訊息給她,究竟看到的是她還是她男友呢?唔,我還是乖乖的等她回覆吧。





乾等的時間過得很慢。她會以後也不聯絡我嗎?

經過幾天胡思亂想之後,她終於在 WhatsApp 回覆我:「我終於從他手上拿回電話」原來那一天晚上,他男友在 Elaine 出門赴約前突然上門找她。他男友 Richard 見她穿得很美麗,不禁質問 Elaine。就是這樣,他們吵起來,Elaine 的哮喘因而觸發。令我發怒的是,那個 Richard 在 Elaine 病在床上休息的時候,把她的電話偷走了。於是,我發的所有留言都被 Richard 看到。在 WhatsApp 內,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否她本人。我中伏了。幸好,那一天晚上我沒有發一些曖昧的訊息,而她也有刪走舊訊息的習慣(雖說舊訊息最多也只是讚她漂亮、關心一下她工作云云)。

一星期後在中環海旁餐廳的見面,她一再向我道歉,說我為她擔心了。我的確為了她茶飯不思,但其實我只要知道她沒事就足夠了。很多時候,事情也沒有像我們預計般發展。我沒有說甚麼,望著她,吻了下去。十數秒的一吻,Elaine 沒有推開我,只因她呆住了。面頰菲紅,那一刻她真的很迷人。我沒有問她跟 Richard 的事情,她卻自動說了出來。原來她跟 Richard 在那次事情之後分開了,現在他們正處於冷靜期。我明白她需要人陪伴,而我這個朋友來得正好。只是她萬萬也想不到她這個朋友竟然會在見面數次之後喜歡了她。緣份真的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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