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愛: 《不要挽留》
如果他說要離開,要分手,請不要挽留。請由他走。 「叮叮……叮叮……」電車在鬧市中穿梭,穿插著城市的心臟,剌穿了他的心。 可惜是,香港,這個步伐急速的城市,是絕對不會為了他而停下,不會讓他在靜止的一刻療傷,不會讓他有機會改寫他和她的結局。 電車依舊的行駛;行人依舊的喧鬧,而他,就依舊的留戀著她,一個不會回頭的她。 「我們算了吧。就到此為止吧。」這個夜晚,她跟他說。她面無表情,只是冷冷的看著他。而他,則錯愣地看著這個他深愛著的女人。他不明白,他做錯了甚麼,為甚麼要分手。但其實,錯的不在他,錯在於揮霍過的感情。就是因為他深深的愛過、迷戀過,才會讓這分手的傷痛,痛入他的心扉裡。 要不是他愛她,他根本就不會傷痛。 正正因為她不愛他了,所以「分手」這兩個字,對於她來說,是沒有任何的重擔。對她來說,「分手」就正正等於「釋放自己」或是一段新戀情的開始。她說要分手,是有她的理由的,理由可以是自私的,可以是體面的。但總之,戀情就是要終止了。 他很愛他,但又能怎樣呢?她說要走,就算真的要挽留,她又會留下嗎?就算挽留成功了,他們的關係還會像以前一樣嗎? 他就這樣呆呆的看著眼前這個「陌生」的女人,而這「陌生」的女人,則又曾給予過他最深厚的感情。 「不要走。我愛你。」他吐出了這句。這一刻的「我愛你」,對於他,是珍重的。而對於她,卻是廉價的。那為何要挽留? 為自己留下一點點的面子吧。雖然,我們總是為了愛而放下尊嚴,放下面子,放下了一切,但是,當你愛的人把分手說了出口後,我們就不該再為了一個放棄自己的人再浪費任何的心神。 我們在成長的一課上,是要學會—灑脫。不要再挽留;不要再追求;不要再留戀。 Just let him or her go and set you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