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謀殺的死人: 三章二節
三章二節、 張有財
張有財,年至七十三歲,退休前在印刷場任職工人。他靠著印刷,養大了兩子兩女。可惜,他老婆早逝,留下他一人獨居在唐樓中的一小間劏房。
他的兒女都是忙碌的上班族,兩名兒女更移居外地,鮮有關心張有財他老人家。更別說是,寄錢給張有財了。而在港的兩名子女,每天也忙於工作和自己的家庭。他大女兒曾考慮接張有財,跟他們一起居住。無奈香港地小人多,連他大女兒一家五口,屈居在三百呎的小單位,根本沒有多餘的位置給張有財搬進去。
他小兒子呢,一家四口屈居在一個二百呎的小單位中。其實這個二百呎的小單位,是張有財早年購入。後來啊,他小兒子沒能力買樓,張有財就把這單位贈與小兒子。然後又因爲小兒子成家立室,家裡的位置不足已容納張有財。所以就叫張有財搬走了。
唉,你說,一個老人家,六十多歲能搬去那?自己的家沒了,自己名下沒有其他物業,又沒有多餘的錢能購入一個居所。所以他唯有拿著僅餘的積蓄,去租個最便宜的劏房來住了。
他就拿著自己唯一的家當-一個裝滿東西的紅白藍膠袋,入住一個不足一百呎的劏房。但雖然他有自己的居所,他有時候還是會去樓下的公園睡覺。一來,劏房沒冷氣,夏天一到就是三四十度。二來,這些劏房衛生環境不理想,每晚都有木蚤來咬張有財。所以他寧願到公園睡覺,起碼公園沒太多木蚤和比較涼快。
老實說,他的兒女還是有給生活費予張有財。但他們自己都有一頭家要養,能給多少?張有財,白天還是要拾些紙皮鋁罐過活。
說起來,一個老人家獨居,兒女鮮有來探望他。有時候,過節和他的生日,兒女都忘了張有財的存在。有一次,張有財生日,他就打給他的大兒子,只是想聽聽大兒子的聲音。但大兒子卻徹底的忘記他的生日,甚至大兒子很不耐煩的掛斷了電話。
有時候啊,張有財甚至想一死了之。至少,死,對他來說,是一種解脫。生活於他來說,就已經像是生活在地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