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別和不愛的人結伴出遊: 12. 再見
他真的,真的甚麼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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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牆身很薄,薄得都能聽到水在水管流動的聲音。
窗外還是暮色沉沉,他抬頭看向一旁的跳字鐘。
4:34
還未到七時。
他不應該醒來的。
至少也應該在六時以後才醒過來。
等她上了車以後。
他翻過身,看著那根躺在枕頭上的黑色長髮。
水管裏的聲響霎時停下了,回復原來的寧靜。
赤裸上身的男人從床上坐了起來,斂眸沉思片刻然後下床。
他覺得,他想抽煙。
在房間抽煙不好,空氣會不流通。
所以,他走到了外面的起居廳。
在他抽完第三根煙的時候,她打開了房門。
而他低頭把煙按進沙發旁的煙灰缸。
空氣寂靜了片刻。
然後傳來行李箱在木地板上拖行的隆隆聲。
那聲音很沉,很吵人。
他是個喜歡安靜的人,所以他不喜歡這樣吵人的聲音。
所以,他決定讓這個很吵人的行李箱儘快離開他的家。
「我送你去巴士站。」他從沙發上站了起來,拿過椅上的襯衫正要穿上。
Reena抬頭看著已經走到面前的男人,看著那敞開的領口下觸目驚心的吻痕。
「我叫了車。」她垂下了眸,拉著行李箱轉身離開。
梯間傳來重物撞上木樓梯的悶鈍聲,一下接著一下,一下接著一下,穿透薄薄的木門襲來。
男人扯著薄唇,彷彿都能看見門後那個女人笨拙地在拉著行李箱。
她這樣笨手笨腳的,難怪要提前這麼多出門。
Alex瞟了眼電子鐘,便走到雪櫃拿出一枝喜力坐上那狹小的窗台。
淩晨五時天色還很暗,雲層縫隙間隱約透著些許薄暮晨光。
坐在長椅上的女人冷得渾身打著哆唆。
過不久還索性站了起來,拉著身上單薄的毛衣兩隻手不斷磨擦取暖。
她這個笨蛋!
她不懂得穿件大褸才出門嗎?
男人濃眉緊皺,薄唇幾乎抿成了一直線。
她那件漁夫褸呢?
她旁邊那個行李箱是裝石頭的嗎!
怎麼不趕緊拿衣服出來穿?
怎會有這麼蠢的女人!
Alex重重的放下酒樽,拿過椅背上的黑色大褸便走向大門。
只是還未走到大門,腳下的步伐便止住了。
他在做甚麼?
他扔下手裏沉甸甸的大褸,煩躁地抺了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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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terdijk巴士站離市中心其實不遠。
儘管她提早了出門,但上車處已經排起了一條短短的人龍。
現在又不是旅遊旺季,怎麼還會這麼多人?
她在心裏忍不住嘀咕了下。
一頭金髮束成髮髻的乘務員接過車票,比對著手裏的乘客名單。
她乘著空檔,再多看看這個城市幾眼,再多看看這裏的天空幾眼。
因為,她有生之年,也不會再來這個地方。
這個地方,這段日子,就像她打的那兩個叉般封印著起來吧。
「Welcome aboard, Ms M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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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色微藍,但畫紙上的卻只能是灰黑色的,2B鉛筆在上面來來回回的掃蕩。
對。
這樣混亂的筆觸是掃蕩,算不上描繪。
男人沒趣地扔下了筆,看著跳字鐘,喝著樽裏的最後一口喜力。
他還是高估自己了。
他不應該畫畫的。
至少不是現在。
儘管時間過得再慢,窗外的街道還是逐漸熱鬧起來,運河上也已經駛過零星幾艘小船。
過不久吧。
再過不久,他就會變回以前的他。
那個冷靜自持,滴水不漏的侯文匯。
Alex這個胡謅出來的名字,這段縱慾無度的日子,很快便會被他拋諸腦後。
那個女人,也會像他以前那些女人一樣,被他一併忘掉。
他忍不住笑了起來拿過酒樽仰頭就喝,卻發現怎樣也滴不出半點來。
深緣色的瓶身應聲摔得四分五裂,他卻扯開唇角笑得更張狂。
他甚麼也沒有了。
還要滴水不漏來做甚麼!來給誰看?
他靠上牆壁,目光卻落在那雙放在沙發旁的黃色木鞋。
他忽然想起,他就連一聲再見也沒有對她說。
他真的,真的甚麼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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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na看向窗外的天空,天在不知不覺間變藍了。
已經變得很藍了。
她記得她小時候曾經問過媽媽。
為甚麼她的名字會這麼難寫?
為甚麼要為她取這樣的名字?
媽媽笑起來很婉約,眉眼間還有種古典味道的美。
她把她抱起放在膝蓋上,聲音很溫柔。
她說,她出生那天,天很藍很藍,就把她的名字取成蔚藍。
其實蔚藍也沒有甚麼不好,就是難寫了點。
還有,刺眼了點。
喉嚨緊繃得很﹐眼前的一片蔚藍霎時模糊失焦。
「Madam, Is everything alright?」
直至剛才那個乘務員走了過來,她才發現臉上原來帶著濕意。
她胡亂擦著臉,大步跨過身旁睡得在打鼾的死胖子走向車上的洗手間。
在這裏發生的,就留在這裏吧。
她甚麼也不會帶走。
她甚麼也不能帶走。
她不想變成,會讓自己討厭的樣子。
門外傳來幾下輕㪣,「Madam, Are you alright? please return to….」。
Reena看著鏡裏眼睛還有點紅的女人,彎下身潑了幾把冷水來洗臉。
巴士上原來已經坐滿了人。
難怪會跑來叫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低著頭急步走回她在後方的座位。
她昨天才買票,已經沒有太多位置可以選。
難得選到最後一個窗邊的位置,身旁卻坐了個打鼾的死胖子。
看來,她接下來這7個小時也不用睡了。
Reena看著那雙被牛仔褲包裏住的長腿,心裏都想抓狂了。
「咳!咳!Excuse me」但她還是努力的把氣咽下去。
啊?
死胖子剛才不是穿短褲的嗎?
他的腿又甚麼時候變長了?還好像更精瘦得多。
他還換了對家居拖鞋。
慢著!
這雙拖鞋,怎麼很眼熟?
她一抬頭便看到那個不應該在這裏出現的男人,就坐在死胖子的位置。
「我...我突然也想去巴黎。」男人側過臉,連向來沉穩的聲音也少有的結巴起來。
沒有她的公寓,太安靜了。
安靜得讓人難過。
應該說,那等待著失去她的每一分,每一秒,也好像過得異常緩慢。
她不是回H城。
她走了就真的走了。
再也不會有人唱那首難聽的歌。
再也不會有人在他身旁做些古靈精怪的事情。
更再也不會有人對他笑得一臉可惡。
他再也不能看到她。
他不得不承認,他捨不得這個女人。
他想留住她。
要確認一個人是否可以信任的最好辦法,就是去信任她。
他已經再也沒有甚麼可以輸了。
這樣的人﹐是最不理性的。
但也是,贏面最大的。
Reena看著眼前一面窘迫的男人,心裏有著說不出的感覺。
她想笑,但又更想哭。
心裏有興奮、有矛盾、有感動,又有點掙扎。
她看著他,過了很久很久才吐出一句。
「你不應該來的。」
不是都說了放手嗎?
他,不應該來找她的。
「我知道。」他朝她伸出了手,唇上掛著淡淡的笑意。
明知不應該,但他就是控制不了那顆才巴掌大的心。
人一生,至少要有兩次衝動。
一場說走就走的旅程。
還有,一埸奮不顧身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