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於該年5月28日首次推行十八區煙花匯演。

對於大部分的人而言,煙花的美在於她綻自己生命後而形成的各種圖案。而對還是小孩的我而言,它只是一種短暫而不具生命的東西,在消逝後便不會留下它曾存在過的行跡,就像我們死後亦是如此無助。所以在我的眼中,我看不見它的美,只是注視到它落幕的唏噓。

但是,她卻不認同

‘你快啲睇下啦,依個鬱金香圖案好靚呀!!!’

1998年,那時年僅8歲的她第一次被電視機裹的畫面所吸引,亦是她第一次接觸上五彩斑斕的煙花。





‘頭先啲煙花真係超級勁爆靚阿!你做咩唔一齊睇喎。’這個女孩又再對我發出連聲的抱怨。

她的名字是劉希怡,是跟我同齡的小孩。在我們還是嬰兒的時候,代表命運的線早已偷偷地把我們連在一起。我們的母親在同一間醫院,差不多的時誕下我們,而希怡則是比我大一個星期左右。因為我們的母親在分娩我們後亦是住在同一間病房,再加上彼此的老公亦總忙於工作的關係,這個兩個女人亦習慣跟彼此分享自已的生活,兩人亦漸漸地成為了一對關係很要好的朋友。

在我跟希怡的成長過程中,我們的母親亦總會帶著我們到訪彼此的家中,在閒日更會帶我們到主題公園玩樂,這一切亦令我跟希怡從小便有著深刻的友情。

她不算是過份喜歡色彩繽紛的東西,但她卻迷戀上那只有在電視機上看過一眼的煙花,更不明白我討厭煙花的理由。

‘依啲煙花得個幾秒鐘,有啲咩感靚?燒完之後咪又係渣都冇。’我一邊回答她,一邊用拳頭輕輕地敲她的腦袋。





‘徐天因!你信唔信我話俾姨姨聽!!!’她嘗試裝作一副生氣的表情,並回應我的行為。我亦裝作出一臉鬼臉,嘗試繼續挑釁她,就像以往一般。

‘啍!同埋媽咪講過一瞬間既美麗比起永恆既美麗更加美㗎。’她繼續嘗試扭轉我對煙花的看法。可惜那時還是小孩的我,怎會明白這種大人的道理。

更加可惜的是,她無法永遠亦在我身邊說出這句說話。

2009年12月4日,我收到一通我等待已久的電話。

‘請問係咪徐天因先生?關於2007年劉希怡被殺案件,我地警方係啱啱正式拘捕左有關案件既犯人,希望你可以過一過黎荃灣警署了解詳情?’電話另一頭的女警員向我說道。





在17歲的那年,我失去了喜歡煙花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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