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機變><修訂版>: 第三話 「case close」
莫機青對我説「我好像已經知道當時發生甚麼事了!」我就説「你就説一説來看。」
我們先一起去到廚房,它就説「首先我想案件最初在廚房發生,死者利用壘球棒向兇手攻擊。」它指向旁邊的洗手盤再説「然後從洗手盤上的血跡,兇手應該奪去壘球棒,並用它來反擊死者。此就可以説明壘球棒上的兩組指紋。」
我們隨著地上的血跡前往大廳,説「死者此時應該已經受了一定程度的傷,死者逃跑到大廳但不慎摔倒。然後兇手趁機會用壘球棒把他敲打至死。甚至於在他死後繼續敲打面部,令到他面目全非。我想過程應該就是這樣。」
我仔細看一看現場所有的證據後,我點點頭表示贊同它的説法。不過我卻指出「雖然我們可以推測案件的經過,但我們一日未找到兇手的話,一切都只是我們的推理並不能作實的。」
機青則説「我可能能找到兇手出來,因為現場除了死者的血跡外,還有其他的血跡。」一聽到有其他血跡時我馬上四處觀察,但一沒所獲。
我就問它「你説現場擁有另一組血跡,但是為甚麼我卻找不到那些血跡?」機青説「我所指的血跡是屬於模仿人,由于模仿人的血液相對人類的血液容易揮發。所以不能發現那些血跡,但是我卻能找到那些血跡。」它一邊説一邊走到走廊,它看一看頭上而後對我説「兇手應該藏在這裡。」
我抬起頭看到一個地板門,我馬上問那名警員「你們有沒有調查那個地方?」警員卻搖頭並説「因為那個地板門太不明顯,所以我們才沒有調查地板門。」此時我們看見機青拿一張椅子過來並説「我自己上去就可以。」然後它就踏著椅子上去。
當它進入地板門內後,我對警員説「你們等等把現場的兇器等物品帶回警署作為證據,記得仔細檢察不要留下任何證據。」
此時地板門傳出聲音「張警長!我找到那名兇手了。」我馬上叫其他人去幫忙。過了一陣子警員們和機青帶著一個滿身都是傷痕的模仿人出來,我説「先把模仿人帶回警署,再跟它落一份口供。」
數小時後,警察總部內的審訊室外
我狠狠把文件打在桌上,並説「已經四小時了,可以一點進展都沒有。」站在一旁的機青卻説「不如讓我來試一下。」我想一想後説「好吧!你就試一試。」然後它收拾好桌上的文件後進入審訊室,而我透過審訊室的窗子後看。
審訊室內
機青把文件放在桌上,它看一看那名模仿人並説「型號IR400,主要作用是服務人類的家用模仿人。」然後用力拍一拍桌面「你應該是服務死者,並不是用壘球棒將他毆打致死。」
我看見那名家用模仿人雙唇開始微微抖動,雙手也握實拳頭,機青還繼續説「你把死者打死後就停下來?你不但沒有,你還繼續敲打他的面部,令到死者的臉孔完全血肉模糊。你應該照顧死者,並不是把他殘忍地殺死!」「不要再説了…」「我想在你用壘球棒打他時,他也有叫你不要再打。但你有停下來嗎?」
家用模仿人突然大叫「如果我不把他殺死的話,死的那個人會是我!」此時它的眼眶開始流下眼淚,機青見狀馬上説「你無需要感到害怕,我們只想知道當時發生甚麼事而已。」
它説「賀思翰是一個十分暴躁的人,每一日有甚麼不如意都會找我來出氣,。上星期他喝了酒,他突然抽起壘球棒不斷地打我。那時候我突然感到一種感覺…恐懼。我覺得如果自己再不反抗的話,自己會被活生生打死。所以我一手搶去壘球棒來反擊,我回過神來時他已經血肉模糊了。那一刻我感到重生。」
機青問它「那為甚麼不離開案發現場?」它説「我不知道可以去那裡。」此時其他警員進來並説「我們已經有足夠的證據,現在把它帶回羈留室。」他們一碰那名模仿人它馬上很激動並説「不要碰我!」
機青就説「如果它過份緊張的話,它有可能會自我毁滅。我們還需要將來出庭作證。」不過其他警員想強行帶走它,機青説「我不會讓你這樣子!」然後阻止他們,我馬上前往審訊室並對他們説「你們不要再打下去!」他們才停下來,機青對警員説「你們不要刺激它,讓它静静地跟在你身後就可以了。」然後他們就離開審訊室並回到拘留室。
他們離開後我去找雨文,雨文對我説「今次事件有你才可以完美結束,我已經尋找其他人來接替你。」我揮揮手並對他説「不用了,我來負責這些案件吧!」雨文説「你真的可以?」我無奈地點點頭。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