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幸福受多方面影響,難以說哪一原因更根本。但強行要分別的話,則可以說幸福的內在原因往往比外在環境來的重要。當中人的不同性格某程度上決定了人對世事的看法,從而改變了人的幸福感。
 
性格的開展可以由嬰兒時期說起。幼兒與母親是一種「共生結構」(symbiotic union),他們二而為一,互相依賴對方來獲得存在感。但這長久下去會使幼兒失去獨立的自我,最後性格出現問題,難以在社會上生存。一些母親害怕子女獨立離開自己,使其失去存在意義,因而一直事無大小地幫助 (或是反過來,限制) 子女,最終反而使其沒有獨立的能力。這種性格悲劇是很需要留意的。

但是不是代表性格悲劇只有這一種呢?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數。性格不只是從父母的行為中發展而來,在與他人的互動中也不斷改變幼兒的性格。小孩一開始並沒有「自我」與「他人」的分界,因為他眼中的世界只有自己,周圍一切都是為了滿足他而來的。
 
但當他開始出外,與其他小孩互動,對雙方來說其實都是一場冒險。在此中,大家開始明白自身與他人原來是分開的,而且世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出現,自己反而更需要符合規則才能獲得想要的事物。人就是在這樣不斷與人相處來發展自己的性格,也就是「成長」。但不是每個人的成長都是平穩的。如果經歷出現問題,那麼人的性格也顯然的會有問題了。佛洛依德所提出的各種情意結就是例子。
 
尼采也有討論過不幸的人的種類。他認為有三種人是不幸的,分別是「罪人」、「自大者」和「自戀者」。
 




「罪人」對自己的罪過一直內疚不堪,但內疚不等於改過。他們只顧自己的過失,不能直接面對未來,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資格接受幸福。可以說,「罪人」就是自己一手推開了未來的幸福,只想一直沉淪在痛苦中顧影自憐。另一方面,「罪人」的性格不但拒絕自己的幸福,更沒有能力認同他人接受幸福(哪怕他根本沒有立場去反對)。「罪人」往往要求他人和自己一樣遵守規條,藉此來消解心理壓抑。結果,他們妒忌他人,使自己與人的關係愈來愈差,最終變得更不幸福。
 
「罪人」的性格顯然不是人人都會生成,但其也有另一種相關的思維方式,就是「完美主義者」。他們追求人生中永恆的成功(All or Nothing),但這顯然是不實際的。人生可以出現的挫敗實在太多,甚至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會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完美主義者只能一生在焦慮中度過。一旦他們遭受失敗,只能不斷質問自己,不斷沉淪,如同上面所說的「罪人」一般,一直痛苦地生活。

「自戀者」要求世上的人都以自己為中心,只能順從自己。但另一方面,自戀的人不懂得愛他人。一旦他人愛上自己,、關心自己之時,馬上就覺得對方不再重要,而急切需要新的愛。「自戀者」就像嬰兒一樣,沒法分別他人與自己,把他人都當成工具,只為滿足自己。但是,一個不懂愛人的人只會一直在空虛中痛苦,然後沒法得到幸福。
 
「自大者」看來和「自戀者」相似,但他並不需要他人對自己的愛,而是要求他人對自己的絕對服從與崇拜。他認為自己在世上是獨一無二、是最強大的。他只希望所有人都屈服在自己的權力之下。他的虛榮感不會對任何人感興趣,只想及全世界對他尊敬。但是,「自大者」不會與他人分享任何事物,所以只能一直孤獨地生存,終究不能得到幸福。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