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再一次」來到李樂怡的家。原來KEN並不打算接觸受害人,在毫無線索的情況下找受害人是沒有意義的。然而當天他聽到了我的自白,他知道我是兇手。於是KEN迫不及待地過來找李樂怡。
 
李樂怡聽過KEN的名字,相信他可以幫自己找出兇手,於是請他進家,把當晚發生的一切告訴她。她還先請女兒進房,以免女兒聽到這殘忍的一切。
 
女兒怎會不知道被強姦的感覺,這是父母雙親「賜予」她的。
 
KEN在我離開後當個小時便來到。李樂怡的女兒發了個訊息給我,於是我又再一次報警了。
 


我討厭的事。然而螢火蟲希望我們「鬼打鬼」,我同時也可以利用警方的力量幫自己做事。
 
「佢係房入面。」女兒一副驚慌的樣子,把KEN帶進房間中。
 
一片狼藉。
 
KEN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不堪入目。雖然上身完好,但下半身卻被撕毀了,兇手毫不留情地強暴了這個人。
 
「媽咪醒下啦,叔叔你可唔可以幫我叫醒媽咪。」女兒強忍著眼淚。
 


原來KEN是沒有打算這樣做的,因為他馬上想到要報警,可是救人就在片刻之間,自己學過急救或許用得上吧。
 
於是他先確認李樂怡的狀態:搖了搖她的肩膀,但仍然沒有反應。
 
這時警察到了。
 
奇怪,我還沒有報警,為什麼警察會到了?
 
難道是女兒做的?KEN這樣想,可是女兒已經消失在她的眼前。客廳傳來一陣悲哭聲:「救命,救命呀!」
 


女兒與警察踫上了,也意味著一切即將結束。
 
「咪郁!」看到房內的男人正對那女人意圖不軌,警察馬上大喊一句。
 
KEN還不曾想清楚事情是怎樣發生的,自己又是為何會落得這個結局,便被警察拘捕了。
 
聽女兒的口供說,當晚她其實有看見KEN的身影,因為房燈是亮著的,但她不敢出聲,KEN要脅如果自己做人證的話,就會強姦自己,所以不敢開口。但後來KEN居然上到家中,假裝要幫媽媽找出兇手,實際上他那次來是在屋門中做了手腳,以便第二天晚上再一次強姦媽媽。
 
女兒說的所有片段都沒有錯,只是她把男主角從我變成了KEN。這個委託人,絕不可能把我供出來,因為我跟她是唇亡齒寒的關係。
 
更重要的是,警察在李樂怡身上找到了KEN的精液。這一點,KEN永遠也想不到原因。
 
答案就是:戒指。
 
信鴿的羽毛,在外面繞著的流星的俱樂部的標誌。看著KEN手上戴著的戒指,我已經想到這個計劃。


 
他的妻子,就是「信鴿」。
 
無孔不入的情報人員。
 
 
目標姓名:犯罪人
支付金額:HKD2,000,000
特別要求:協助偵探社的人找出強姦犯
任務難度:★★☆☆☆
 
 
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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