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前往尖沙咀的天星小輪,迷失在維多利亞港>>: <<迷失一>>
「森巴,我好鍾意你寫嘅愛情小說,你幾時會出下一本呀?」一名四十來歲的男性在對我說話。
「多謝你,我其實已經諗緊下一部作品,應該好快會出。你多啲留意我嘅Fans Page,一有更新我會通知大家㗎啦。」我把簽好了名的書搋給他。
今天,已來到書展的尾聲了,在這熙來攘往的日子,人們都爭相購買需要的書藉。
本以為在這天舉辨簽書會,會有較多人來支持。
怎料到,人流是很多,只是都不流向我這裡而已。
在整整半小時裡,我就像一個紙牌公仔一樣,在出版社的攤位前罰站。
偶爾有些人會停下來看我一眼,像在疑惑為何這裡會站了一個瘋子。
而我和那唯一一位讀者交流後,便再沒有人願意靠近我了。
這種尷尬的感覺,使我差點想在現場挖一個深淵,好讓自己跳進去後,永遠不再出來。
但各位別誤會,我的書賣不出,不等於出版社的其他書賣不好。
像排在我旁邊的靈異小說,在我前方的武俠小說,甚至被我的書蓋過了的推理小說,也幾乎被讀者搶購一空。
面對這情形,我還能說些甚麼呢?
「喂,你睇下呢本<<和你分開後的206天>>,唔知好唔好睇呢?」一名少女在排隊等候付費時,好奇地拿起了我的小說。
「就咁睇個名都覺得悶啦!同埋你睇下作者個名,黃洛森,一聽就知係宅男啦。你都係唔好掂本書啦,陣間你變咗做宅女,我唔會理你㗎。」看似那名少女的男朋友如此評價。
「你好衰囉,唔好咁話人啦。人哋話晒都係網路作家嚟㗎。」少女雖然如此說,但也快速地放下了那本書,嘴上流露出贊同的笑容。
聽到這樣的對話,身為作者的我,只能在心中暗暗淌淚。
到底我和其他暢銷的作家分別差在哪裡?
是封面不夠吸引?是我人氣不夠?還是說是書的名字太過不合時宜,追不上現今的潮流?
「我黃洛森到底衰咩?你哋連一個機會都唔畀我!點解要用個書名去判斷我寫嘅小說?點解你哋唔肯睇下入面嘅內容再批評?點解呀?」我內心在如此吶喊著,臉上卻仍然沒有半點變化。
畢竟我也是一個成年人,亦工作了十年有多,喜怒不形於色還是能做到的。
不是我自誇,即使面對再煩人的上司,再討人厭的客戶,也能對應如流。
在職場十年,我早已忘掉了甚麼是理想。
在這殘酷的現實世界裡,理想,是多餘的;金錢和名譽,才是實際的。
任你有滿腔熱血,胸懷甚麼大志,理想有多遠有多高,
無名小卒終歸只會是無名小卒,你斷不會因為有崇高的理想而出人頭地,尤其是,你出生在這名為「香港」的這片土地。
反之,你有錢有地位,哪管你是無知還是白痴,你說的話聽起來就是特別的鏗鏘有力,特別的有意思。
這就是現實,而我亦早已習慣這種現實,為了生活,偶爾妥協一下,也沒有甚麼問題吧?
無錯,我一直都是這樣想的,而且,以後也應該會這樣想才對。
可是,一年前,我竟為了一件無謂的事情跟上司吵起來。
「阿森,你係咪痴咗線呀?份合同係個客自願簽㗎,啲條款寫得清清楚楚,佢無睇到係佢嘅事。你估你第一日返工,仲係新仔呀?要我哋取消份合同?你無嘢呀?收咗錢呀?」
「老細我明,但係個客嘅情況真係唔掂呀嘛。如果我哋唔肯取消份約,佢破產都有呀。間鋪係佢嘅心血,係佢嘅夢想。我哋咪做下好心,當賺少啲囉。」
「大佬,你估我哋開善堂㗎?佢會點我唔理,我淨係知銀行已經過咗數,取消合同就肯定無可能!阿森,你都喺度做咗十年嘢啦,依家你先嚟可憐啲客?仲同我講佢有夢想,要我做下好心?唔好玩我啦,你幾時變到咁天真㗎?」
「但係......」
「唔駛講咁多啦,返出去做嘢啦。你今日同我講嘅嘢,我當無聽過,唔好再同我講埋啲咩夢想咁無聊啦,錢先係最實際呀。」
「我唔明,為夢想堅持有咩錯呀?公司咁樣同呃有咩分?我受夠呢啲咁樣嘅工啦,我唔撈!」
那時的我真的不知道是瘋了還是少了哪根筋。
我竟然沒有就此妥協。
不,原因,我是知道的......
要不是發生了那件事,我或許不會如此衝動,然後到現在仍是庸庸碌碌地虛渡每一天。
「森巴。」
「係?」出版社的負責編輯的聲音,把我從回憶中給拉回來。
「書展就嚟完啦,我哋都要開始執嘢,今日好多謝你出席呢個簽書會。」
「哦,唔駛客氣,我多謝你哋畀機會我就真啦。」
我腼腆地跟編輯客套了幾句,便離開了會場。
要是早知道銷情會如此慘淡,我可能不會衝動辭職了。
夢想......真的十分遙遠。
難道真的如前上司所說,我所做的都是蠢事而已。
「書遙,如果畀你,無論遇到咩困難,你都一定會堅持落去吧?」
想到書遙,我稍為振作起來。
然後我離開了書展,決定好好思考下一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