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說: 金錢買愛
很久沒更新了。希望還有讀者追文。
話說我今天看完《雛妓》,好感觸。因為女主角的經歷似曾相識。母親依靠男人提供穩定生活,所以沒有保護女兒,任由自己男人性侵親生女。
試用成熟的角度去理解,為了生活,女人要犧牲多少才能換取安穩一生。以前女性社會地位低,高職多數由男性擔任,而且同工不同酬比比皆是。
幸運地,社會對男女平等持開放態度。各國政府高官也逐漸有女性的面孔。然而,不代表全部女性能自給自足。還有一些靠賺男人錢的女人。
依賴男人提供物質的對錯,各人看法不同。而我想探討的不是對錯,而是金錢關係下能否產生愛。帶有利益關係的戀情還算不算是愛情,是一場金錢交易,還是真心付出。
就像戲內的女主角,愛上了年紀相差甚遠的贊助人。不倫關係持續了八年。開始時已知道結果,卻無法自拔。理性的人應該不會愛上有婦之夫,可是女主角和他開始的原因是改變將來的命運。有了贊助人的錢才能讀書,有固定居所不用睡公園睡天橋。
在這處境之下,選擇做高官的情婦未嘗不是一個理性決定。要是女主角沒遇上贊助人,她未必能上大學更無可能當上記者。不過,日久生情,加上女主角缺乏父愛令她產生對贊助人的情意。愛上一個照顧自己的人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金錢關係下真的會產生愛情嗎?假如贊助人由此至終只當她是發洩性慾的工具,這段關係的愛情變了單方面,這還算戀愛嗎?
我不相信在金錢為前提下的關係會產生健康的戀情。金錢能買肉體卻買不起愛。利用金錢去召妓等於租借女人的身體。時間一過,轉眼便忘記。
有些小說描述嫖客愛上妓女,歡場也有真愛。現實中應該是冰山一角吧!
優質的愛情不是建基於利益,而是精神上的交集,情感上的滿足。
租過女人的男人卻要求女友從未被人佔有。明顯是「只許官兵點火,不許百姓點燈」。女孩要趕緊掉頭就走。沒男人便暫時做自己的男人吧!哈哈哈,好一個女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