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着…找着…十分鐘了我還是一個人都找不到…我漫不經心的走著…哎喲…我一下不留神的跌在地上,膝蓋隨即痛起來,破了皮後血一點一點的滲出來。我的眼淚如水珠般流著,但我不敢放聲哭,只好坐到一旁長椅。我的心裡只等著一個人。過了一分鐘,模糊了的視線見到一個小身影迎面而來,是軼文……軼文喘著氣,看到我膝蓋上正流血的傷疤,想也不想脫下他的白色背心,將他蓋在我的傷疤上。他蹲下來,摸摸我的頭,用那雙小手輕輕的替我擦眼淚,說着:「亦敏,不要怕,沒事了。」之後,他扶著我慢慢的返回家中,那段路很長很長,儘管傷口隱隱在痛,但卻是我走得最快樂的一段路。那件洗淨了的白色背心,到今天我仍好好收藏著。如此純真美好的時光就這樣伴了我七年,上中學後昔日的玩伴們都在走廊中一一消失。

12歲時的一天,我看見軼文沒精打采地走着,我隨即大力地用手打在他的頭上。誰料他竟大聲的吆喝著我:「夠了!你玩夠未!」他從來沒有試過用這麼兇的語氣向我說話……那時的我很生氣,不知道他發甚麼鬼神經,我怒氣衝衝頭也不回地跑回家。我足足氣了一星期,他也整整的一星期沒找我。我最後忍不住到他家找他,但等了5分鐘沒人應門。我很不忿,猛的按着他家的門鐘。「叮噹」的門聲響徹寂靜的走廊。住在對面的老伯看我窮追不捨地按著軼文的門鈴,歎了一聲氣對我說:「啊妹,不要再拍門啦。軼文一家上星期已搬走了,說要移民到美國。他走前給了一封信我,牢牢叮嚀我要將信給一個上門找他的女生。我看,他說的那個女生是你了!」

……我接過老伯手上的信,信中簡單數句「亦敏,不要怕,很快就會沒事的,勿念。」又是同一番說話,那刻我站在走廊中當場呆愣了。怎麼…你連一句道別都沒說就離開我了...... 「 如果你想我哭 憑恐嚇就能夠 而你其實不必真的要走」我恨透你了…這個沒勇氣的自私傢伙…對我坦白真的有那麼難嗎?你以為自己匆匆一走了之很灑脫嗎?我可以大聲告訴你:「你很沒用!」那天,我以為沒有甚麼能把我倆分開...今天看來…是我錯了。 回憶總是抓不緊的。二十年的過去,我早已搬離往日的家,很久都沒有回去。或許我根本不想勾起那兒的一些難以忘懷的片段。聽著電視新聞上的政府宣布要拆除牛頭角上邨,百般滋味湧上我的心頭。翌日我走到上邨作一個最後告別,發現樓下公園已率先被拆掉了,連想在昔日留下最多足印的地方留一張照片都不可能了。我走到童年住的那一幢大廈,發現前方有一個看似熟悉的身影,不同的是變高大了。筆直的男裝西裝恤衫中隱透著一件白色背心,跟當年我天天見的那件一模一樣。他不經意的回頭,我跟他四目相投,我潛意識的想避開,可是我內心抑壓不了那好奇心,跟那個他對望了足足5秒鐘,頃刻中那依舊的小酒窩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驀然停下看,二人同路嗎?

他向我點頭,迎面而來:「Hello!是亦敏嗎?這麼巧的,好久未見你啊,這麼多年來你的樣子都沒有多變啊!」是的,很久未見了,是整整的二十年了。那個他充滿着美式口音的言談,我真的覺得很陌生很陌生。及後,我們交換了電話,相約下星期六晚上在諾士佛臺見面後,他別過頭轉身走了。「就算辭行未可以避免 請你走之前 仍能讓我發現 曾為我真的心軟」。來到週六晚上,我爽約了。電話傳來軼文給我的Whatsap::「亦敏,你在哪裡?」我閱過了,不打算覆。我摸着酒杯,一人獨酌。我一邊看着那只被我換了多次電子,猶幸仍在運作的黑色手錶,一邊細味與那個人小時候的合照。我膽子仍是那麼小,那只手錶依舊運行,但當日的初心仍能保留着嗎?

昨日的往事,或許你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也許小時候的我們真的太naive了。





我只知道,匆匆那年將你我分開了,想念只能變成懷念,我只想你不要離我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