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
 
我終於結束了長達兩個月的閉關生活,拉開鐵閘,步出大門,萬分不甘願地落到對面街口的商場。

原因——最後那個辣海鮮味的泡麵被我昨晚通宵打機時吞下肚了。

現在時間是晚上七點十五分,我已經足足快要二十個小時沒有食過任何食物,為了生活我可以忍,但肚子餓不能接受。

頂著一個肥大笨重的肚腩,連走一步路都仿佛血糖過低般暈暈眩眩,才走了一半左右的路程,我已滿頭大汗,身上那件泛黃的白色背心早已濕透,腋下那陣積聚了一個星期的鹽酥味差點把我熏暈。





不少圍著屋宛慢跑的居民看到我仿佛是看到一個傳播絕症的嚴重病患者般,頗有默契地紛紛離開數尺遠。

這樣更好,起碼整條行人道路我佔了一半,走路可以肆無忌憚地大搖大擺,好讓空氣中的氣流來稀疏腋下的怪味。

「終於到了。」我上氣不接下氣,一看見超市的正門口就如釋重任般雙腳一軟,重達二百四十磅的肉體就這樣砸在超市門口停車場上,那輛藍色雙座位的BMW車頭蓋上。

我可以對天發誓,剛才有那麼一瞬間整台車就像兒童樂園裡坐翹翹板般,後方的輪胎彈離地面數寸。

幹!





我嚇得連忙站起身來,往後一看,只見一個深深的凹痕留在車蓋上。

怎麼辦,就算我對汽車不太了解,但是這種雙座位跑車型的房車最便宜也一定要幾十萬吧。

現在車頭蓋凹了三分之一,如果要維修的話不就是要我最少花上幾萬塊?

我戶口裡就剩餘雙位數的阿拉伯數字,而且還是不能提款出來的。

看來現在的解決方法只剩下一個。





與此同時,一把洪亮的聲音由遠至近慢慢靠來。

「喂。」

我裝傻扮懵地對著旁邊的咪錶抱怨幾句,然後熟練地雙手插袋,急急步離開。

「喂,別跑!」怎料對方竟然也追了過來,而且還邊跑邊喝停我!

「幹!」我心中暗罵一句,快速呼氣吸氣,準備重現出當年在田徑場上奔跑的英姿。雖然我只是後備,從來沒有上過場。

「肥...肥仔杰!」聲嘶力竭的一叫,就像是戰場上的士兵在臨死前的嘶吼。

我帶著疑惑的腳步停了下來。

我的名字叫許以杰,基本上除了中學時期唯一的好友會稱我肥仔杰之外,我想不到第二個人。





其他人一看到我不是叫肥仔,就是叫死肥仔。

不過他應該是認錯人吧,因為我那個中學唯一的好友在中五時已轉到國外讀書了,沒記錯的話好像是叫葉俊,已經很多年沒有他的消息。

我曾經一度懷疑他是否不小心捲入某宗校園槍擊命案,慘遭瘋癲槍手掃射身亡。

出於好奇,我回頭望了一眼。

「大肚俊!」我現在的表情一定比起看到法老王從古墓裡爬出來還要驚訝。「你怎麼還未死?」

「八年多沒見面,你的嘴巴還是一樣賤。」他一邊大力喘氣,一邊伸出手緩緩走了過來。

我也禮貌地伸出手凖備跟他互握。





「等等,我們用擊拳。」

「擊拳?」

「就是黑人見面打招呼都會做的動作。」

「我看起來像黑人?」我問。

「別像個女人一樣機機掰掰的,拳頭伸過來。」

如是者,我情不甘心不願地跟他擊了拳。
 

「最近怎樣?跟你女朋友還好嗎?」剛才忙著逃跑沒留意,現在停下來一看真的不得了,這傢伙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啊,一股深不可測的財氣若隱若現地從他口袋裡滲出。





「分了!」我從來沒有見過有女人能像她這樣厚顏無耻,吃得比我多就算了,居然還敢在分手的那天從我家扛走半箱方便麵,晚上才發現的我氣得直接用頭猛撞牆壁。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隻...咳咳,一枝花。」他尷尬地抓抓後腦勺笑著。

其實他剛剛是想說一隻豬吧。

正確來說是一頭比我還要胖的死肥豬,只是他怕傷到我的狗屁自尊心,所以才不好意思直接當著我臉講出來吧。

「我從來都沒有喜歡過那頭豬,會跟她在一起只是純屬意外。」去他媽的狗屁自尊,我可不想讓他誤會我為了那隻臉皮比水泥牆還厚的肥豬而傷心。

「哈哈,嘴巴還是一樣賤,最近在做什麼工作?」他從那件加大碼的西裝外套的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前給我。

「我新開了一間金融公司,有時間上來看看。」

「年少有為!真不錯!哪像我,投身藝術行業,整天忙著幫自己的畫廊宣傳世界巡迴展覽。」我接過卡片,看都沒看就直接放進口袋裡。





要鬥唬爛?

那就放馬過來啊,他不會以為我真的相信他開了一間公司吧。

「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這麼厲害!完全不是我所認識的那個肥仔杰。」大肚俊的眼神瞬間變得敬慕,說話也恭恭敬敬的。「平時都畫些什麼?」

「啊...就畫那個...」糟糕!我沒有想過他會問我這個問題,到底畫什麼好?那些畫家平常都是畫什麼的?

為什麼我一個都想不出來?

可是也不能怪我,因為那些畫家的油畫是我這種心靈滿佈雜念的人是看不懂的。

最後關頭,我眼角一撇,看到那朵插在交通燈柱的野花。

「花。」

「花?」

「對,我的作品都是畫花。」

大肚俊眉頭深鎖,然後突然笑開懷說。「我懂你意思了,就像是畢加索『花瓶裡的十二朵向日葵』吧。」

「對,就是畢加索『花瓶裡的十二朵向日葵』。」呼,我鬆了一口氣。

接著我們胡亂扯了一大堆廢話後,他說待會有事處理要先離開,後來我在超市挑了幾盒就快過期的減價泡麵就回家了。
 

靠!

你以為我會不了解這位老朋友嗎?

想當年我跟他可是蟬聯五年中學時期的廢物兩人組,一條內褲輪著穿,就連打手槍意淫的對象都同樣是松島楓,他的性格我怎會不清楚。

他唯一的強項只是交談能力,可以跟任何人很快地熟絡起來,就算對方只是在等綠燈過馬路的,他也能在極短的時間裡打開話題,跟對方交談。

對於一個近乎完美自閉主義、還帶點憂鬱症狀的我來說,他這項能力無疑令我十分羨慕和妒忌。

尤其是當他成功問到漂亮妹子的電話後,我更會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感受。

明明我們同樣都有著二百多磅的身材,明明我長得比他帥(因為他有帶眼鏡,我沒有。拜託,這是我唯一覺得能贏他的地方)。

為什麼他總是可以隨便就能逗得妹子笑呵呵,為什麼他總是可以泡到漂亮妹妹,而我卻只能默默承受那些比我還重的恐龍?

上至天文,下到地理,什麼飛禽走獸、古奇精怪的話題他都能輕鬆接話。

不認識的人都會覺得他是社交的天才,天生就是要吃這一行的飯。

但我認識他、了解他,所以我知道他這個能力背後的弱點。

就是他說的東西,或者其他稍微有水準的獨特見解,都是胡說八道,痴人說夢話的。

這可不是因為我妒忌才亂講出來騙你們,而是有真實的事情來引證我所說。

事件一: 有次在中四的歷史考試裡,題目問哪一位美國總統在小時候砍掉櫻桃樹?

我一時想不起來,便偷偷地問坐在我後面的大肚俊。

他說。「吸血鬼獵人林肯。」

當時正值同名的電影剛上畫,再加上印象中美國的而且確有過林肯這位總統,所以我便不疑有他地將這七個字寫在考卷上。

結果我被罰抄了「華盛頓砍櫻桃樹」和「亞伯拉罕林肯」各一百次。

事件二: 又有一次,我跟他在觀塘廣場周圍逛著,打算買最新上市的A片。

怎料人有三急,一股亂流在我小腹位置翻騰洶湧。

經驗老道的我馬上按著屁眼匆匆跑進厠格,釋放出一場無發避免的洪石流。

然而正當我準備完事之際,我頓時驚覺忘記帶紙巾,於是我便朝著站在厠所玻璃鏡前照鏡子的大肚俊喊話。「幫我買包紙巾回來。」

他說了句好之後就走了。

半小時後,他慌慌張張地跑回來說一大堆紙巾被人買光了、外面爆發一場大災難全部人都趕著大逃亡之類的白痴理由。

然後自己也是歷盡千辛萬苦才能回來,要我快點出來跟他一起逃跑。

重點是,我那時候竟然他媽的相信了。

真是他媽的。

一直以來我都有這個毛病,每到緊要關頭,腦袋的神經線就會變成單向吸收和執行,完美地避開思考問題和構思結構的過程。

如是者,我成功被他所說的嚇怕,心裡害怕萬分,好萊塢裡的恐怖喪屍病毒終於在現實世界爆發了。

但我總不能在這個末日裡不擦屁股就穿著褲子四周跑吧,接著我看了看左手。

沒錯。

我接下來要做的,跟你現在腦海裡想的一模一樣。

我就這樣直接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將黏在屁股縫隙裡的大便挖出來,再抹在厠板上。

以上動作一共重覆了六次。

後來我穿回褲子走出來,看見大肚俊拿著包紙巾指著我大笑,我那時才知道原來被騙了。

在接下來的那兩個月裡我沒有打過手槍,不是因為我突然從良變了基督徒。

而是我平時的習慣是用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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