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個訊息傳來,問她在哪裡,她雀躍起來,說在家,他飛快傳來一則:東西還給妳,待會見。
 
她的心一沉。想想也對,剛分手的人再見面,就只有還東西這一條項目未完成,又豈能有多餘的期待?她不可能就這樣空手等他來,於是她在家找找些屬於他的東西,發覺其實並不多。於是她連錢包裡的照片都拿來還他,是他的學生照,也是她當初悄悄偷來收藏的。
 
不久後,他到了,她拿著一小撮的東西下樓去見他。她發誓要酷酷的來,酷酷的走。
 
走到樓下,很快便見到他的身影。她快步上前,二人一手交一手,像買東西交收一樣,互相交換後便一聲不響,各自轉身離開。
 
走了幾步,她才低頭看看自己交換回來的東西是什麼,居然有點重量——是一個箱子,當初他給的禮物箱。她停下,一打開,感覺好受傷。他還給她的,大到有這個箱子,小到有一張摺星星的紙條,上面寫著幾句歌詞,連這個都要還給她;裡面還有一封封信、在韓國買給他的太陽眼鏡、畫給他的時間表——寫著:要掌握我就要先掌握我的時間表、還有他們一起種的仙人掌、合照、她的筆……




 
她含淚望著這些屬於他們的遺物,多稀虛;他不想留下來的東西,說是還給她,卻多自私。他有想過她也不想要嗎?
 
但她想到自己出門時要自己酷酷的,來酷酷的走,於是她抹乾眼淚,將這一箱的東西,能回收的都放進回收箱裡,不能回收的就丟。她不需要有人承接這些物品,她只需要放棄它們,連同曾經的一點一滴都唾棄,因為愛情並不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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