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懶惰的人(暫且稱之為人),要打動他們恐怕比女性坐神舟上太空難萬憶兆倍,
除非出現了一些不能錯過的東西。
在於他們的心態,沒有東西比時間更重要,所以無需跟時間競賽,也無需花時間去實踐事情。
他們還以為自己是最珍惜時間的人,因為忘了關鍵,
時間是會動的生物,而非不用就能累積的東西,沒有存貨。
的確,她懶得可怕,卻花掉人生三分二的時間「被鑽牛角尖」,其餘時間都閉上眼睛,以為那個鑽會暫停,
事實上它的馬達分分秒秒都不眠不休,比便利店更發達。

然後那鉛筆依然停在同一個位置,筆頭愈來愈鈍。故事未完。






「既然有三分二的時間在鑽牛角尖,三分一的時間在睡,沒理由寫睡覺的故事吧…」
到頭來還是送羊入虎口自省了。根本她就沒有花時間考慮要寫一個怎麼樣的故事,
因為懶,就貿然選了一條已知危險的路;因為懶,就乾脆把自己的過去寫成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