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時候,我坐在門旁等待負責送餐的囚犯到來。順道看看走廊的情況。
我沒有解僱程律師――就是知道這是徒然。可是,從現實角度去看,我根本是不需要他。他跑來站在我的身旁,聽我說認罪,聽法官給我的裁判,有些甚麼用?
我反而覺得他去幫助世佑叔會更加好。
如果世佑叔有至少一個人幫助,也許他可以早日洗脫殺人犯之名而重獲自由。
「你就是那個『挫鷹人』嘛?」
「挫鷹人」是在監獄中別人在我背後改的外號――因為我之前將五個屬於黑幫組織「鷹揚會」的頭目殺掉而被判五次終身監禁。
事實上,我不太喜歡這外號――總感覺令外號會令我惹到麻煩。
我抬頭瞄一瞄門閘外――派飯的人額大目小,顴骨突出,身型瘦削的人。
他的鼻子高高,眼神有點在普通人看來感覺是鬼祟,但在曾經坐牢的人看來是警覺的閃爍。




「你就是那個『挫鷹人』嘛?」他再一次問道。
「嗯!」我點頭承認。
「好了!阿剛拜託我看看你的情況。」
一聽到剛哥的名字,我略彈起來。
「大家的情況如何?」
「你認識的人應該沒事――阿剛說小耀也沒事,乖乖地在囚室呆著。」
聽到這消息,我可以放下另一塊心頭大石!
「他特別要我跟你交代這說話。放心!他們會暗地裡看著小耀。」送飯的人回道:「給你加餸!好好吃飯!養足精神上法庭。」
「我沒有甚麼可以跟你交換。」
「阿剛的朋友也是我魚眼根的朋友。」魚眼根笑道:「再者,你是那個『挫鷹人』!」




「謝謝你。」我掛上一個客套的笑容。
「你有沒有說話傳回去?」
為何大家都要問我這一個問題?當真一字千金?
只是,這一回我有說話傳回去。
「請你告訴他們,我的情況很好。見過律師,不用擔心。」
「我看你多數會回去凌北繼續服刑。」
我靦腆一笑,點點頭。
「好了!好好吃飯!」
魚眼根離去之後,我打開飯盒――飯餸果然比第一次收柙於這兒時豐富許多:有魚有肉,飯底豐厚。我從來沒有跟其他人說我的喜好。大概是剛哥他們不知道我喜歡吃些甚麼,於是甚麼都要一些,務將飯盒塞滿。
我慢慢咀嚼每一口飯,感謝這些朋友的心意。





幾天之後,我被帶到法院應訊。
在法庭上,我只需要說一聲「認罪」,然後待法官定下一個日子去做刑期定讞,決定我的刑期。之後——直到下一次上法庭確立刑期之時——我只是待在拘留所之中「休息」。
仍是穿著橙色囚衣,雙手被手銬及鐵鍊扣在腰間的我在庭警的押解之下進入法庭。
程律師一見到我,就立法上前到辯護人的一旁。
在我站在他的身旁,庭警將手銬及鐵鍊解下。我立刻用手擦擦手腕舒緩之前的因為血液流暢不好而引來的不適。
「倩雲也到了,就在後面。」
「嗯!」我點頭示意,沒有轉身去看。
法庭書記就郎讀控訴狀:「現控告傲正,本為於凌北監獄服刑中囚犯,一,於X月X日,被告逃獄期間於明思鎮謀殺男子丁兆豐。二,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淩子健。三,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孫家煌。四,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袁志沖。」
「被告,你認罪還是不認罪?」
「認罪。」
法官在聽到我的認罪主張之後瞄一腦我,又看看文件。
「被告,上一次,你也是認罪?」
「沒錯。」我點頭道。
「你知不知道你認罪是意味著放棄在這一個法庭審訊的過程?」




「知道。」我再一次點頭回道:「法官大人,這不是我第一次如此做。」
法官維持一副撲克面孔,但良久沒有說話。
他用一個十分奇怪的目光望著我——像是感覺我說的不是真的。
「好。既然你認罪,本席定於Y月Y日作刑期定讞。由於被告本身是仍在服刑之中及曾經逃獄的犯人,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法官舉起木鎚,重敲一聲。我的事暫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