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同左一個陌生男仔去歐遊...》: 《荷蘭篇- 阿姆斯特丹 Amsterdam (6.1)》
如果一手拎住部MacBook Air,一手拎住杯Starbucks喺香港算係一種「生活態度」既話,咁喺荷蘭,腳踏踏板,雙手都放喺單車扶手,就係佢地既生活態度。
呢度除左一個又一個既「巨人」之外,見得最多既就係單車,聽講1600萬既人口,卻有1900萬架單車,就證明佢既普及性。
喺荷蘭,踩單車已經唔係一種週末得閒先會做既運動,而係一樣好重要既生活習慣,當地人無論去邊,返學,返工,買餸,甚至去Party,好多時候都會選擇以單車代步。
馬路上既讓路次序為:單車>行人>汽車,踩住部單車,基本上係暢通無阻。
我地一早已經諗好要踩單車遊阿姆斯特丹,所以就預先Google左可以租車既地方。
睇左幾篇遊記同Review,都見到好多人推薦一間叫”Mac Bike”既 鋪頭,話嗰度租單車既性價比最高,所以幾乎唔洗考慮其他option 就揀左去呢間。
單車就好快租好,但我地並冇計畫過路線,只想隨心而行,見到邊度風景靚就踩到邊度。缺少方向感既我,就一直都跟喺Nick既後面。
嗰陣我先發覺,原來我甚少望過佢既背影。
無論去到邊,佢總係好貼心咁企喺近馬路既一邊,而我亦將呢樣野當作理所當然。
我踩得比佢慢好多,因為我覺得自己仲未完全從琴晚嗰種幻覺走出黎。
一路踩,眼前既風景卻唔係阿姆斯特丹,而係一啲我曾經去過既地方,我要不斷像瘋子般搖頭,先令自己既思緒冇咁困擾,令我有一下差啲維持唔住重心,好彩冇比Nick見到,唔係又比佢嘮叨。
午間既陽光將佢既影子拉長,距離感越黎越遠,我覺得自己唔會追得上佢既步伐。
我地喺市中心沿著唔同既運河走,果然喺呢度踩單車,係別有一番風味,好似完全融入左當地人既生活咁。
我地幾乎冇停過咁踩,都唔太清楚要去邊,同要做啲乜,但係卻好享受踩緊單車既每一秒,完全冇平時嗰種做運動做到氣喘,想快啲停既感覺。原來有時漫無目的,比精心計畫一切來得更舒適。
直到我開始餓得雙腿無力發軟時,我地先決定停落黎,稍作休息。
「睇黎你真係好返曬喇喎!踩咁耐先叫攰。」
Nick望起黎仲係精力充沛,究竟係點做到。
「我咪話左我okay囉….」
我只能勉強擠出笑容,免得佢知道我腦海仲產生緊斷斷續續既幻覺。
「我問你一樣野丫。」佢平淡的說道。
「咩事?」
「你今朝係咪stalk我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