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最後一個月, 我成為了一個職業賭徒。: 第三章
轉換環境, 今天我去了另外一個賭場---- 一個沒有小丑的賭場。 玩法也轉換了,今天賭21點。
連同上次贏了的三萬元,總數現在有三十九萬。只要贏多一萬便要追回賭本了, 之後的也是利潤呢 !
這個女荷官看起來正合眼緣, 就跟這位漂亮的女人玩遊戲吧。
我在下去,第一注, 三 萬。
荷官派牌了,我的牌面是10, 3,莊家的牌面是 2。
「Hit !!!」
派來了一隻 Jack , 23點爆煲 !!!
第二注, 六萬。
派牌了,我的牌面是兩隻 Ace !!!!
莊家的牌面是5。
沒有辦法了, Split 吧!! 於是我又把另外六萬拿出來, 沒有道理不博 兩個Black Jack ! 但是要是輸了我便輸15萬,那時還真的不知道如何倍大下去。但不Split 的話,拿著兩點或十二點,那又如何是好?
結果一隻邊派了10, 另一邊派了2 ,變了十三點。 Split Ace 原來是不能再要牌的 !!!
莊家要牌,取到 Q 變了15, 再要一隻, 三點變了18 !
一邊贏一邊輸, 那樣剛好打個和............ 那樣由六萬重新來過吧。賭21點真是遠遠比大細麻煩得多呢。
接下來的一局,我再輸了。
最後一注, 十二萬 !
我的額頭開始冒汗了,回神一看,那美女荷官不知道什麼時候已變了眼前這名四眼佬。是我只顧著賭局完全沒有留意吧。 他們總是帶著耳機交談,難道是賭場也會怕邪門,當荷官輸或和了幾局就會轉人? 還是就是這麼巧合他們要轉更了。怎樣也好,現在已經不能回頭。
派牌了,我的牌面是 King 和 7 ,十七點。 莊家的牌面是十。
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了--- 「Stand.」
莊家開, 8。 總數18。我輸了。
我沒有很大的反應,經過這兩週吃屎的生活,我已經慣出事了。 這就是倍增系統最大的弱點, 你是不是可以像個有錢人一樣,無限的倍大? Jerry 和 David 可以, 他們怎樣輸也不會見底, 贏了的錢哪怕只是風險不協調的小,以一百萬搏回來五萬也好十萬也好,怎麼花怎麼吃喝也不可能用得完。 任你如何召妓,如何開香檳...... 又怎可能吃得出那個十萬來? 貧富懸殊不單只是受的教育和營商的背景有著幾何級的差別,就連人家完全亂來的賭錢,勝算也遠比我這個貧民高。 就算不認命也不得不服輸。
天.........我的天............
本來我可是有三十九萬啊!! 就只差一點點就可以回本。
39減 3減 6 減 12 ............. 現在只剩下18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