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叟無欺,真正短篇]香港都市傳說:判若「兩」人(實體書已登陸各大店鋪,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一)沒存在感的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任何團體之中,總有一些人是特別不起眼的。
那些人的共通點只有一個,就是存在感薄弱。
存在感這種東西其實十分虛無。
有些人會將存在感和樣貌掛勾,有些人則會將存在感和說話方式掛勾。
可是,事實是否如此呢?
剛才已提到,幾乎每個團體中也有不起眼的人。
不管那是模特兒團體,還是搞笑藝人的團體,亦一樣會有這種人。
以這兩個團體為例子,是為了明確指出,縱使你的樣貌尚算不錯,說話方式亦不無聊,也一樣會成為不起眼的人。
可能有些人會在想,他們只是在該群體中比較不起眼而已,來到普通人中便會變得顯眼起來。
可惜,這也是不對的。
不起眼的人,不論走到哪裡,也是不起眼的。
這類人,並不會因為成長或是其他因素而變得引人注目起來。
彷彿他們從出生以來,就注定不會吸引到別人的目光。
但,這樣的人,會有少數的特例,由原本不起眼的人,搖身一變成為萬人矚目的存在。
你們有沒有想過,這是為甚麼呢?
為甚麼之前明明不受重視,卻突然變成眾人的核心?
為甚麼之前明明沒有吸引人的氣質,卻突然散發出誘人的魔力?
你又有沒有懷疑過,那改變了的人,真的還是原本的他嗎?
以下的故事,或許,可以讓你了解多些。
阿信,三十多歲,正是一個男人最有魄力,最有自信的年齡。
但此刻的阿信,正在酒吧裡獨自一個喝著悶酒。
啊,不對,他其實不是獨自一人,他是跟同事一起來到酒吧的。
「Stephen,今個月你應該爆晒數啦,威晒啦。」
「哇,Dicky哥,你講呢啲,上個月你爆數夠威啦,又點計先。」
「唉,你兩個咪威嚟威去啦,飲啦!」
阿信在這間公司工作了接近十年,成績不好不壞,升職輪不到他,但也不到要被革職的地步,好聽一點是表現中規中距,但難聽點說,就是完全引不起別人的注意。
即使服務了接近十年的熟客,每當他跟對方傾談續約時,對方都總會說:「唔駛啦,你公司有個同事幫我哋跟緊,都跟得唔錯。佢好似係叫……阿文?唔係,阿仁?定係……」
每次阿信總要花一段時間去「提醒」對方,他便是負責跟進他們個案的人了。
而且,不止是客戶,甚至連同事,有時也會叫不出他的名字。
「阿……阿……阿邊個,你過嚟幫幫手。」
「雖然你做咗唔係好耐……咩話?你做咗十年?唔好意思,呢排忙,一時唔記得咗,哈哈!」
這些事情接連不斷在他身上發生,他就跟路邊的石頭沒有分別。
不起眼,不在別人心中留下印像。
原本,阿信也曾是一個有夢想的人。
他很喜歡畫畫,由小學開始一直練習,直到大學畢業時,他已參加了無數的比賽。
他的畫其實並不算差,只是和他一樣,同樣地不起眼,不引人注目。
在眾多比賽中,他也獲取了不少優異獎、最期待新人獎等等,
他的畫作,甚至好幾次出現在大型畫展中。
但每一次,他的畫作都像沾染了細菌,參觀者都不會靠近他的畫作。
某日,阿信「清醒」了,他明白,自己並不出眾,任他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沐浴在鎂光燈下得到別人的認同。
在最後一次參賽後,他毅然放棄了畫畫,加入了一間規模不大不小,和他一樣不起眼的公司工作。
之後他把所有精力都投放在工作上,不斷努力,但可惜,他仍然只能活在漆黑的陰影裡,得不到任何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