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搞錯!我畀咗成千蚊人情去飲,竟然九道菜全部都係橙(實體書已出版,感謝各位支持): 第七章第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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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平地面對這賤老母,我絕對綽綽有餘,畢竟我年紀比她輕,愛好運動,又學習過基本自衛術。然而現在的情況對我可謂非常不利,因為她不受第六誡影響,但我卻沒有優待,換句話說,我必須在不主動還擊的情況下擊退她。
不過,我穿的是滾軸溜冰鞋,對方只是暴走鞋,速度上我有絕對的優勢。當然,我也得小心提防她的皮鞭,她不知何故好像很擅長使用……
不一會,我已想到可克服那不平等局面的對策了。不過,如果正義哥知道我要靠傷害其他人才能救回他,他會怨我嗎?
不!我已經不只是為了他,也是為了我自己。或者這樣說,我是為了自己才要解決這個賤老母。這個罪孽,就由我來承擔好了!
下定決心及解決了道德問題後,我開始實行計劃,先假裝害怕她道:「你好嘢,我買你怕,我走。」然後轉身高速後退。
我自信憑我的速度,一定可以拋離她,果不期然,我走了不一會,轉過頭來之時,發現她的身影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嘖!咁慢㗎。」我輕嘆,只好站在原地看看她有否追上來。她不追上來固然好,我就能繼續我的旅程,但我更期待她追上來,這樣我才有機會收拾她,免除後患。
我等候了一段時間,她的身影終於再次出現在我的眼前,向我逐步迫近。真好,我的第一步計劃總算成功了。
「求下你,咪追住我啦!」我故意這樣輕浮地說,引誘她繼續追擊我。
她聽罷發力加速之餘,更突然抽動皮鞭打向我的小腿,猶幸我一直有留意她的舉動,輕鬆地以小跳避開了,並稍稍加快速度,再一次拉開互相之間的距離。
不一會,我已把她引到界限街及彌敦道的交界。雖然現已夜深,但這裏始終是香港的交通樞紐之一,仍然車來車往。
我沿着行人路疾走,集中留意着路面情況,等待適合的時機到來。那賤老母追得心雄,胡亂揮舞着皮鞭,途中差點傷及其他行人,但她毫不在乎。在她的眼中,只要能捕捉到我這頭獵物,就什麼都顧不得了。
我們繼續在行人路上追逐,不少車子在我們身邊以相反的方向跟我們擦身而過。那呼呼風聲,進一步激起老母的情緒,她不時發出可怕的怪叫。
我留意到機會來了,一時高興,不自覺地高聲挑釁她:「咁就想消滅我?下世啦!」
「(普)是嗎?很快你就知味道!」她同樣高聲回應,並加速追上來。
我看準了馬路上此刻沒有車子駛過,裝作只是迴避她而衝出馬路,越過了一條行車線,賤老母毫無懼色地追趕着我,同時心理變態地舞動皮鞭。
這時我的眼角傳來一點光,我於是再越過另一條行車線,老母亦緊隨着我,然而,就在她正要橫過的時候,燈光逐漸變得巨大,一輛的士也同時高速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