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章
 
2016年11月29日,我同曼喬一致達成共識,留守高登,絕不過LIHKG。
 
2016年12月15日,曼喬提議將我哋嘅經歷寫成故事,頭兩章各自用自己第一人稱寫,之後就由我寫埋落去。
 
2016年12月16日,第一章草稿寫完。
 
2016年12月25日聖誕節,我問曼喬要咩聖誕禮物,佢話叫我寫曬成個故事,唔好爛尾呀。
 




「不如Cut走IPHONE嗰part好冇?我驚讀者會唔鐘意呀,始終係撈偏……」我話。
 
「唔cut得!係嗰一次經歷令你我成長,亦令我對你有feel,覺得你好有安全感好錫我好鐘意我。我諗讀者唔會因為呢一part而唔鐘意我哋嘅故事。」
 
「咁你自己寫嘅頭兩章都要出街?」
 
「梗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