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懂性起,我明白我擁有着一個與别不同的人生,因為我的“弟弟”正與我分享着同一個身軀,我的父母恩愛非常,家景雖不太富裕,但卻不愁吃喝,是個完美的家。現年二十三歲的我是一名“女扮男裝”的女生,對,我是一名同性戀者,我確信我的性取向是天生的,而跟我分享着同一身軀的“弟弟”,也是一名同性戀者,他喜歡身體練得很壯的男生。在外表上我們意見並沒太大分歧,反之在戀愛的路上,我們經常發生爭執,我喜歡女生,他喜歡男生,這差異導致我們成為世人眼中的雙性戀者。在他佔有身體的日子,他必定會和我的女朋友分手,而我擁有身體的日子也必定破壞他與男友的感情,也因這報復的心理導致我們的感情歷史過於豐盛。
       或者,旁人會好奇,兩個人到底怎麼分享同一個身軀,嚴格來說,這世界只有認同着我的身份,弟弟根本就不存在,更別冠上一個人這稱謂,他只是一個靈魂,時不時借用我的身份,說到這,相信科學的人必定會説,你患病了這病叫———人格分裂。其實我也是一名相信科學的人,聽着還真有點諷刺!但是,在這資訊發達的年代,我絕對有好好利用Xoogle來解答疑問,資料指出人格分裂患者,擁有人格障礙,是心理疾病的一種,而大多成人格分裂患者都因為童年創傷,童年時經歷了一些難以應付的衝擊,潛意識產生出另一名人格代替自己,以達致“衝擊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感覺。”因此分支出來的人格與原人格不可能相似,甚至會有對立的情況出現。把以上資料套用在我的身上後,證明我並不是人格分裂,反而用思覺失調來形容比較合切。反正在常人眼中,精神病人永遠不會承認患有精神病,所以到底是甚麼病,也沒必要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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