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鬼台》(二)少年驅魔人】: 3.4
一星期後的某個晚上。
剛回到家的光耀收到了一通由西九龍重案組打來的電話,指孫慧玲女士遇害一案終於成功破案,涉案的兇手更經已被逮捕,死者的屍體亦已被尋獲,還想要邀請他到警處為案件作最後的口供提交。
尖沙咀警署。
警察局內,光耀一直在靜待著,期間不忘將黃符摺成呈三角狀的平安符。
「你就係羅光耀先生?」他身旁出現了一把男聲。
光耀抬頭應道:「係…我係。」心裡覺得面前這個身穿便衣的禿頭漢非常眼熟,好像在那裡見過…
這個人…好像是於不久前在酒吧為自己解圍的那位警察。
禿頭警官摸了摸自己的頭,笑說:「哈哈,竟然係你!?呢個世界真係細。」然後伸出了手:「你好,我叫雷氣,係今次調查呢單案既總指揮。」
接著,光耀簡單地補錄了一下口供後,雷氣便向光耀娓娓道來了有關是次謀殺案的緝兇過程和一切真相。
涉案兇手為男性,三十五歲,與女死者同是任職於港島區某間出入口公司。二人共事多年,男方一直非常傾慕三十二歲的女方,卻一直不敢表明自己心意。大約於兩個月前,男方終於鼓起勇氣,於公司內大膽向女方獻花示愛,卻遭女方公然拒絕,最後男方疑因求愛不遂,大受刺激,繼而惱羞成怒,於是萌生起殺機。
某晚,男方尾隨剛下班的女方,走到人煙稀少處之時,男方突然從後撲上,用迷魂藥將女方弄至不省人事,然後將她拖曳至自己座駕的車尾廂,先是將對方身上的衣服脫清光繼而淫辱一番,然後再用利刀往女方身上斬了六十多刀,女方當場斃命。
後來男兇手開車將女死者運至附近的山頭藏屍,由於該處隱蔽偏僻,鮮有途人經過,故女死者屍體一直未被發現,只是一直被列為失蹤案處理。
直至出現是次的鬧鬼事件,根據光耀所提供的線索和個人猜測,警方終於輾轉調查出,原來該架鬧鬼車輛的一手車主果然就是那名涉案的男兇手,最後還將他緝拿歸案。
由於女死者喪命於此車內,陰魂不散的她才會被縛於車尾廂,導致各種靈異現象的出現…所以,警方能夠成功破案,光耀絕對是功不可沒。
「你係咪天生就睇得到嗰啲野?」雷氣問。
「唔係,法眼係喺我十五歲嗰年先開啟。」
「如果唔係天生有陰陽眼,咁點解突然間又會有呢?」
「我都唔知啊,可能係命運既安排。」
光耀深信,每件事情的發生,總有其背後的意義,或者他十五歲那年,便是揹負某種使命的開始。
「你可唔可以同我睇吓…」雷氣認真問道:「差館入面有無啲唔乾淨既野?」
「無。」光耀搖了搖頭:「因為差館既皇氣同人氣夠強盛,一般街上既遊魂野鬼係唔會入到黎。」
「咁咩情況下…啲鬼先會入到黎?」雷氣追問。
「除非佢生前係駐守過呢個局。」光耀回應。
「明白。」雷氣恍然點頭。「多謝你同警方合作,唔阻你咁耐時間喇。」
「唔好客氣,我都係做自己應該做既事者。」
「如果日後警方需要到你既協助,我地可以再搵你嗎?」
「當然可以,無任歡迎。」
「再見。」雷氣伸出了手,一雙虎目中充盈著對後輩的欣賞。
「再見。」光耀流露出敬佩的笑容。
最後,二人識英雄重英雄地互握了一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