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你問我籃球場上最具影響力的人?不是籃球之神米高佐敦、不是得分好手高比拜仁、也不是虐爆籃底奧尼爾。 而是裁判。





47比53,藍色隊衣的隊伍正落後六分,而時間只剩下三十秒。 

我看到計分牌上的這個分差及剩下的時間,沮喪不堪。因為這些業餘水平的比賽,在這分差下需要連續射進兩球、甚至三球的三分球才能追和比數打個加時,更遑論在限時內反勝了。 

在這個情況下,藍隊只要有一個小失誤,也足以令比賽完結。 

我為著自己的力量不足感到不忿:如果整場比賽我能做好一點的話,現在可能就不用這樣懊惱了。我很想當場就發洩出來,用拳頭狠狠的打在地上,可是想到比賽還沒有完結,也只能繼續不動聲色,以免惹起任何人的注意。 

藍隊逆轉的奇蹟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的完美配合才能實現。而我確信自己還是有能力締造這個奇蹟的。 





20秒的暫停的時間完結,球員和我也陸陸續續回到球場上,各就其位。這時候需要介紹一下我的隊友,這位穿了24號藍衣戴了頭帶的是球隊當家的得分後衛,已經為球隊貢獻了18分,傳剷射兼備,要逆轉,就只有靠他了。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這件事,對方全隊當然也不是傻子,派上了防守能力最好,橫移速度最快的白衣5號去嚴防他。 

籃球從邊線進場後,果然三傳兩撥,24號借了隊友的雙重單擋,繞到了三分線外四十五度近「牛角位」的位置,籃球自然而然就到了24號的手上。24號也不敢怠慢,當機立斷下就原地拔起射個三分球。 

喔,各位,這個時候,就輪到我發揮功用了。 

我舉起右手和其的三隻手指,以顯示這個是一個三分球。 





對方的5號當然也知道這球必定不能讓他有良好的視野,他可是窮畢生之力飛撲去干擾。只是這動作在我眼內,卻是一個愚笨至極的舉動。 

最後三分球射失了,「咚」的一聲砸在籃框上。鏡頭一轉,也看到24號坐倒在地上。 

嗶! 

哨子聲隨即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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