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Chorus分手後大概三個月,我仍然未能忘記她,仍會每日想起她。每次想起我們曾經發生過的事情時,我都會刻意理智地想起一些不好的回憶,好讓自己能夠忘記她。但是,這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越是去忘記,越是能記起。
 終於,感性戰勝了理性,我決定要去廣州找回她。還記得我上次中了六合彩三獎嗎?我居然把餘下的獎金都拿去買了一隻戒指。然後,我買了一張來回直通車票,準備上大陸尋人。

禮拜六一大早,我登上了7點多從紅磡車站開出往廣州東站的直通火車,經過兩個小時的車程來到了廣州。然後,我轉乘地鐵去Chorus家。到站時,我特地到便利點買了5個麵包。其實我沒計劃過要怎樣找她,反正我也不認識廣州的路。從早上11點開始,我在Chorus家門口外的街頭上坐著,餓了就吃麵包。大陸的街頭沒什麽可以擋太陽的地方,樹也不多,中午時分被太陽照到快要中暑的感覺。那天我等到晚上11點,都沒見到Chorus,是我走了眼嗎?
 
我用手機找了最近的酒店,隨便的選了間房間過夜。第二天一大早6點起床,吃過早餐,跟昨天一樣傻傻的呆在Chorus家門口等著。她家的大廈保安幾次的要我離開,還說要找公安。但是,我沒有放棄。每次我都假裝要離開。然後有偷偷地回來,老遠地留意著門口出入的人。最後,下午5點我都沒見到Chorus。
 
有人說過,初戀是最讓人難忘、最捨不得。我非常認同,到現在爲止我都沒能放下Chorus,縱使她已經不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