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
 
Anderson與Genie依然留在便利店中沒有其他的活動,而我和她沒有理會他們。對於她的事,Anderson似乎不大興趣,亦沒有打算干預我們,只是間中會望向我們。
 
Genie是Anderson的女兒,情況則較為特殊。她一直抱著洋娃娃,與洋娃娃說話並稱呼它為媽媽,不時又問Anderson為甚麼不用去上學。Anderson基本上只是支吾以對,都沒有怎樣去理會Genie。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也不想去深究了。只是覺得Genie有點可憐,不對,Anderson也更加可憐吧。我不知道他們究竟經歷了甚麼,也不敢去問他們。儘管覺得他們的情況可憐,我也希望他們能離開,拜託不要再打擾我們的空間了。
 
我的確是很自私,自私得想要把他們趕出去,自私得想要留著她在這裡,對她來說,直接殺了她更痛快吧,對她更好吧。
 




但正因為我是自私的人,我才能活在這裡,你知道我為了生存,做了多少骯髒的事情嗎?只有卑鄙的人,才能生存下去。
 
所以,你不會怪我吧。我又用午餐肉去餵她,她又想咬我,我又縮手了。已經不覺得害怕了,已經不再怕她咬到我了,大概是因為這個步驟重複太多次了,已經麻目了。
 
可是,要是你能活著,真真正正的作為一個人類而活著,那就更好了。
 
「你想唔想去救番佢?」Anderson突然開口問我。
「想。」
「有藥,可以救佢。」
 




我望著Anderson,他不像是說謊。
 
「本來想搵多啲人去,或者搵個可靠既拍擋,不過睇怕都無可能啦。」
「……」
「對面酒店似乎有藥。」
「哦。」
「一般黎講酒店或者啲大型既重要建築物都會有藥,可以救返變左喪屍既人。」
「哦。」
「你唔問我點解係咁?」
「你想我幫你手?」




「係。不過酒店入面一定會有更加多既喪屍,一定危險過街上面好多。」
「哦。我會去。」
 
Anderson望著我,變得沉默起來。
 
「如果唔係無左隻手,我應該會自己一個人去。」
Anderson從隨身行李中,交給了我一把手槍。
 
「我……殺唔到人。」我講。
「好簡單姐,拉開個安全制,對住目標,開槍,就係咁簡單。」
「但係我真係……」
 
佢吸左一啖煙,然後講:
「唔緊要,有時候槍唔單止可以幫你殺人,仲可以令到你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