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屍的最後三十日 [已完結]: 第三回 救星?
晚上七時,四周的談笑聲、收拾餐盤聲此起彼落,一如以往把音樂聲蓋得一乾二淨。
我又一次來到這間M記,嚼着陪伴了我整個中學生涯的走醬板燒雞腿包,但我每一下的吞嚥都極不自在。當我把可樂灌落自己喉嚨時,我覺得喉嚨比冰還冰。
我是真真實實地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
「嗚呀-」想到這裏,一陣反射動作迫使我直接嘔吐。
幸好我及時拿着紙巾遮着,才不致太引人注目。
我腦海中正在思考四件事:
第一,為甚麼?為甚麼是我?從我聽見雷鳴、在門楣倒下到重新張開眼睛,明明只是不到兩秒的時間!我已經在這裏上網查了很久,只查得一個又一個的都市靈異傳說。當然,這種事情如果不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有甚麼所謂,但是,當自己本人就是傳說中那噁心的怪物時……
那就真的太恐怖了。
第二,我身上只剩下不到二百元,手機電量已用了一半。如果我回家,一定會被送入醫院,屆時,不但眾叛親離,更難逃政府的秘密研究。或許是看得太多電影的緣故,我開始恐懼自己會被政府毀滅掉。要續命,我只能流浪。
第三,我的行蹤很快會被暴露。大概阿媽阿爸這刻已經在找我了,說不定很快就會報警。屆時,全香港也會在找我,如果我還是隨街遊蕩,擺在眼前完全是等着被解剖、切除大腦心臟等等的變態研究。所以,我一定要找安全的地方匿藏。這也同時說明,我很快就不能再用這部電話,以免行蹤敗露。
第四,續命問題。如果我的推算正確,我將在三十天內出現異味及在容貌、膚色及體形上的改變,屆時生死安危存亡,我都不知道會怎樣。現階段,我只能盡快找出自己變異的原因,並且求神拜佛,在找到成因之後,我可以做回一個正正常常的人。
但想又如何?我這種廢人,不就只懂得坐在M記甚麼都做不到嗎!
「呼呼呼呼呼~」
Whatsapp竟然有人找我!
「潛夠水未,等你一齊做大事 19:26」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