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份

早上七時半,阿輝起了床,洗漱更衣後就匆匆離家,坐小巴(也可以是巴士)到鎮上去。他在鎮上的某一家餐廳吃早餐,然後坐四站通勤列車,最後轉乘地鐵到達市 區的最核心區域。到站後,他通常還有時間讀車站裏派發的某份報紙;就算看完了才動身前往公司,到達的時候,往往比上班時間十點鐘還要提早一些。這一天的開 始,與過去大約一個月沒有什麼差別。

至於這天的工作也是跟之前一樣,老闆要他做什麼,他就要做什麼;不外乎分拆重組編號打孔填表這些最苦最累最煩但又是最基礎最必要的程序。然而,經過昨晚的事情以後,他開始學着享受工作所帶來的快樂和滿足。

下午三時,阿輝下了班就到快餐店匆匆果腹,然後坐地鐵,再換乘火車到另一個城鎮打另一份工。他需要在五點半左右到達某所小型補習社,主要負責小學生的功課輔導,直到大約八點。回到家裏,已是將近九點了。

平日,阿輝就是這樣天天要繞香城一圈了。單調?乏味?可能吧。不過對於阿輝這種內向的悶蛋而言,平穩而有規律的日子,比起「多姿多采」的生活,更加合適。

回家後,他照常打開了Facebook;上面盡是各位同學在昨晚宴會上所拍的照片。相片中穿着正裝的每一個人都洋溢着歡樂的表情,與宴會廳中熱鬧的氛圍配合得天衣無縫。





阿輝由衷地覺得他們是宴會的主角,於是在各個「friends」的相簿中都分別默默留下了一個「讚好」;然而,這些相片更令他覺得,如果他昨 天勉強留下來的話,那該是多麼不倫不類的事!所以,阿輝的「讚好」實際上含有第二種意義:他這個「局外人」,看過照片就當是跨過宴會廳大門了,所以遺下一 個「like」以代替「到此一遊」四字。

他越來越覺得自己的先前的決定十分正確,想把自己的感覺寫在Facebook上;不過他不想再當一回「異見人士」,只好把它藏在心裏--

其實我看見他們在宴會上十分盡興,我也十分開心。我很高興他們--至少在昨晚--能夠拋開我給他們的包袱,好好珍惜這個人生只有一次的宴會。

他們如此享受過程,會不會與我昨晚的缺席有關係呢?如果要我回答的話,我會說「一定有」。

香城的「謝師宴」其實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宴會的主旨並不在答謝師恩,而是讓同學們炫耀他們的衣着;所以男生幾乎清一色穿着西裝,而女 生則在儀容上花更多心思,爭妍鬥麗。從阿暄把男生們形容做「補習名師」,鄰班的阿浩更乾脆把「Fashion Show」作為相簿的名稱,已可見一斑。





我這個人很怪異:人人都做的,自己就不太願意照做;我這個人很多汗:在炎炎夏日穿西裝簡直是自虐;我這個人很勢利:用一千幾百塊買一套可能只穿一次的套裝,我認為很不值得。所以我竟敢一身便服來到會場,以為不會有什麼問題。

但我明顯違反了那不成文規定。看着宴會廳外,連平時衣着隨便或「放蕩不羈」的男同學都恤衫領帶外套西褲地來改造自己的外觀,我不免感到難堪,甚至自慚形穢。

在那裏,我看見了潛規則的力量。我不相信在一百八十多位同學中,怪異的人一個都沒有,多汗的人一個都沒有,勢利的人一個都沒有;不過他們為了維護這種「傳統」,甘願服從大局,犧牲個人的一些利益。所以宴會上的氣氛十分和諧,因為他們之間都有一套已認可的共識。

反觀我自己,根本就自私得很:為了少跟風,為了少出汗,為了少花錢,故意與其他人過不去。因此,我根本從一開始就應該被逐出這個場合,作為不合群的懲罰;不過,沒等他們把我判罪,我就不發一言地走了,這樣究竟是我「良心發現」,還是對自己的懲罰呢?

就算他們不歧視我,而且我留了下來,場面一樣尷尬:拍二人照,相中兩人服裝風格各異,就已經很不協調了;其他人照相,萬一我不小心走進了鏡頭,別人難道不會懷疑我是不懂規矩的「閒人」,闖進高貴的宴會廳搗亂嗎?





更何況,我曾經鑄成大錯,讓全級同學深受其害;同學們疏遠我也唯恐不及,又怎能同桌吃飯呢?在那種場合,只有相對無言。所以我要是在宴會廳,就會跟失去自由的囚犯沒有分別;而其他同學也與被迫對着囚犯吃飯沒有分別。

可想而知,我這個專門搗亂、搞破壞的人,假如混進其他人當中,必然會讓一場莊嚴、隆重的宴會失色不少,甚至黯淡無光,因為從來沒人會願意跟自己討厭的人吃飯。相反,只有我不在場,才能使同學們的五官不被污染,百分百投入在歡天喜地的飲宴氣氛當中。

總括而言,我缺席「謝師宴」的原因在於「逃避」;我逃避的東西就是「社會規範」。一個膽敢與社會規範為敵的人,必定對社會造成危害。其實,學校不正是一種社會嗎?「謝師宴」不正是一種社會活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