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愛情】《我是最後知道的一個》: 第十七話 — 尊嚴告訴我的是
那女人呢?像阿詩這種女人呢?她會甘願和我過上簡單平凡的幸福嗎?還是所有都只是他們這種喜歡玩弄別人感情的人的藉口,他們天生就不會甘心為一個人而永遠停留呢?
像她這種覺得可以用身體控制異性的人又算是甚麼呢?
——————————
我們草草地隨便煮了個即食麵便準備出門,望着雪櫃內剩下來的黑芝麻配湯圓,我猶豫了好久要不要現在拿出來給阿詩享用,但現在已經快六點了,我想着今晚看完演唱會以後她還會回來我家,便決定把糖水留作今晚的夜宵,還是早點到場跟阿詩多買些演唱會周邊哄她開心比較重要吧。
出門以後阿詩主動牽上我的手,我們一起去看了張敬軒的演唱會。乘坐地鐵的時候,因為剛好遇上下班的人潮,所以阿詩一直牽着我,頭還靠在我的肩膊上,我們身貼身地抱在一起,旁人看來就是一對甜蜜我情侶,應該很難會想像得到,我們在幾個鐘前才吵完架,是對連和頭炮都沒有心機做的情侶。
嗯⋯⋯我好像說錯了,我跟阿詩現在根本不是情侶,她有個真正對外公開的男朋友,而我就只是她的⋯⋯第三者?!
所有第三者都有個通病,覺得只要自己夠堅持,終有一天能鐵柱磨成針地「坐正」,但其實現實是由你第一天成為第三者開始,你從來就不是對方心中的唯一,你就只是個用來填補缺陷的工具,當某天主人對工具厭倦了,便會無情地把你⋯⋯把我們拋棄。
其實我一開始就對張敬軒沒有太大的興趣,只是阿詩想看了,我便陪她去看,整場演唱會我都一直望着阿詩,透過她的表情看完整場演唱會。
一直到演唱會結束,我便打算牽着阿詩的手,跟我一起回家。
「你講咗咁耐想睇~點呀~依家睇完開唔開心呀?」我微笑着說。
「開心呀!真係好耐無聽過佢唱Live!勁好聽呀!!」阿詩興奮地說。
她就像個小孩一樣,在我面前蹦蹦跳跳地一直訴說着剛剛哪首歌令她聽得很有感覺,哪首歌令她聽到想哭,哪段表演跟橋段非常華麗且有趣。其實我沒有太大感覺,因為我本來就只是為了跟阿詩約會,所以才陪阿詩去看演唱會的。
可能因為家庭關係,我從小就生活得很壓抑,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為自己負責,所以不能有太大的情緒波動。以致當初遇到阿詩的時候,才會被她身上自由奔放的獨特個性所吸引吧。
我不太認同兩個人的性格要一凹一凸才叫合適才叫「夾」,只是人類確實很容易被自身缺失的性格所吸引。我從小就過得很壓抑,沒有所謂的父幹,很多時候都只能依靠自己,所有事情都需要自己去解決。
直到當我遇到阿詩的時候,我才開始幻想跟她生活,跟她組織家庭的可能性,覺得只要能夠跟她一起生活,就能改變我乏味的人生。
可惜原來當性格太相反,兩個人追求的事情太不一樣時,無論其中一方再委曲求存,彼此都依然不會滿足。不是甚麼錯的時間對的人,任何時候都是對的時間,只是對方還未長成自己對的那個人罷了。
「你睇得開心就夠㗎喇~咁行啦~一齊番屋企喇~」我温柔地說。
「嗯?吓?咩一齊番屋企呀?我聽日要番早呀~要早啲番去瞓喇。」阿詩驚訝地說。
「唔係一早就講好咗拎埋聽日個假,一齊放孖Day拍吓拖嘅咩?」我無奈地說。
「嗯⋯⋯係咩⋯⋯我⋯⋯sorry呀⋯⋯我唔記得咗呀⋯⋯」她尷尬地說。
「我聽日一早請咗假喇⋯⋯仲plan好哂帶你去邊度玩㗎!」我失望地說。
「咁我真係唔記得咗請假嘛!你想我點啫!」她不滿地說。
「點解你可以咩都咁唔上心嘅呢?定其實你只係對我唔上心呀?」地說。
「你又想講咩呀?點解咁都可以拎嚟嘈嘅啫?」她不屑地說。
「唔係我想嘈呀!係你呢段時間真係好過份呀!明唔明呀?」我激動地說。
「⋯⋯唔講喇⋯⋯我想翻屋企瞓覺喇⋯我自己翻去得喇,係咁啦。」阿詩無奈地說。
阿詩說完就甩開我的手,轉身就走上剛駛過來的演唱會巴士上。
我拾頭望向走上上層坐下來的阿詩,以前跟她熱戀的時候,她都總會在上層望下來尋找我的身影,跟我揮手道別。但今天坐在上層的阿詩坐上巴士以後,只是一直自顧自的低頭按電話,但我手中的電話卻一直沒有任何通知彈出,她不是在找我,大概是在聯絡那麼EMOJI男朋友吧。
我會在他們的對話間被稱為陪她看張敬軒演唱會的「普通朋友」嗎?
我對着阿詩乘坐的巴士揮了揮手,目送她的離開。她全程都沒有望向過我,只是我太習慣跟她道別。嗯⋯⋯我們好像也很久沒有Goodbye Kiss了,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呢?怎麼我都開始忘記了?
Story by IG @blackmoon.diary
Like and follow if you interested the future 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