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一個女朋友呢?女朋友該怎樣下定義呢?

若果某日發展至牽了手,接了吻,我就是藍天女朋友嗎?

如果藍天說喜歡我,但沒有說過我是女朋友,我是他的女朋友嗎?

又或者當他承認我是女朋友,我們的相處會有不同嗎?我會開啟了哪些權力與義務呢?

口裡說喜歡藍天,自己又有多瞭解他呢?





我還有許多關於他的事未瞭解。

我們的相處其實很朋友式,想太多吧。

可是誰會花那麼多時間與一個異性二人共處一室相處?一星期約見三次?

也許對藍天來說是很隨性習慣的事。他只是想輕鬆找個人陪伴一下而已,我連曖昧的等級也不屬於。

想太多毫無益處,不如好好感受當下——若我把這件事包裝成他人的故事和藍天說,他大概會給我這個忠告。





多想了一分現實,戀愛便少了一分浪漫。

該怎樣做才能沒這麼想念一個人?

⋯⋯

省口氣吧,柳真啊,腦袋是無法戰勝內心的。

倒不如忠於自己的感覺,盡情想念。





理智是懷疑與拒絕,心靈是信任與綠燈。

「藍天藍天藍天藍天藍天。」

想他想到累了,想到覺得他很討厭的時候,便睡吧。

每一個戀愛的山峰都連接著山谷。

想竭力去愛,但當心靈無法得到及時的回應,好想馬上放棄手中的一切,只因我的好勝心讓我輸不起。


我夢到前男友。

「我好想以後可以照顧你,保護你,做你身邊嘅另一半。」前男友說。





這是二十二歲的我當時聽到的表白台詞。

我總是愛逞強裝作不在意。

他是懂我而願意讓我依靠的男人。

老套卻深深觸動我的心,在聽到的當下忍不住掉下眼淚。

原來也有過幸福、感受到愛的時候,只是後來日復一日的生活讓我忘記,只聚焦在不好的事上面。

沒錯,這一切都是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