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十四歲。
  
我還記得,那是個風和日麗的初秋午後,當時坡頂上的風還挺急勁,被吹落的葉片直撲在我的臉上。
  
我親眼目睹初戀女朋友的屍體,上吊在只屬於我們的『告白之樹』下。
  
這就是我畢生經歷過的第一件怪事。
  
雖然『發現初戀女朋友吊死在樹上』絕對不能夠說是一件普通尋常的事情,可是又不能夠被歸類為『怪事』。
  


『怪』是怪在我自己,明明小夕的屍體就在眼前,我卻好像完全感覺不到這是真實的,完全嗅不到死亡的氣息,以至完全沒有產生『害怕』,『傷心』,『震驚』之類的情緒。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應該會產生以上的情緒。但我沒有。
  
為甚麼會這樣的?
  
難道這說明了我是個沒有感情,絕對冷漠的人?沒可能的,我只是個普通國中生,又不是僱兵,看到死屍沒有反應是絕對不正常的。
  
再說,要是在我面前的,是一具陌生人的死屍,那這種淡漠還勉強說得過去。可是那畢竟是我的女朋友,而且…
  


我很確定,我是愛小夕的。
  
 
  
***
  
 
  
小夕有著一把長長的黑髮,尖尖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看起來很脆弱似的。我偶爾會想,要是朝她的臉來一記右直拳的話,恐怕會很輕易地把她的下顎打斷。
  


當然,這是愛上她之前的想法。這也不是甚麼創意奇想,我只是把她當作空手道的空想練習對象而已。
  
我從來沒有想過有天竟然會愛上了小夕。因為在這愛情產生之前,我曾經恨她入骨。
  
因為她是個天生的小偷。
  
 
  
無論我怎麼防範,當我去到道場的更衣間時,常常會發現道袍的腰帶不翼而飛。
  
你知道那些練武的場地,是非常著重紀律的。所有道袍不整齊的學員當天不得練習,還要穿著不齊套的道袍『兔子跳』上道場後的山坡,再劈五百次手刀踢五百次腿之類的,在坡頂的記錄簿上簽個大名,然後又再跳回來。
  
我之所以恨透這個小偷,是因為她到後來變本加厲,開始偷我的長褲。
  
 


  
我恨小夕,是她令我成為道場裏的『怪異份子』。在教練和同學的心目中,我成了個不把空手道放在心上的『善忘鬼』。
  
而常常『忘記帶褲子』的我,被逼要光著屁股跳上山(內褲還是有穿的),馬上就『升格』成為同學眼中的笑柄。
  
最火大的是,每一次我被罰時,小夕都會準時在坡頂出現,肩膊輕輕地倚著那棵巨大的榕樹旁,手裏抓著偷來的腰帶或褲子嘲笑我。
  
或許是我樣子長得太沒有特點,生起氣來時她完全不會當真。當我臭罵她時,她就笑著尖酸刻薄地回嘴。當我忍不住追著她打時,她就『嘻嘻嘻』地靈巧閃開,拿著我的褲子在裝作鬥牛士。
  
每當看到她這種滿足的表情,我就覺得認真生氣的自己十分愚蠢。
  
我對她毫無辦法,也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在我的嚴密守護下,仍能成功搞到我的腰帶和褲子。
  
但也可能是這個原因,幾個月下來,我的大腿壯大了一圈,剪裁稍窄的牛仔褲也穿不下去了。而我的踢腿威力和身體平衡感,也因為我的兔子跳練習量比任何人都多上幾倍,而進步了不少。
  


而由於我除了兔子跳之外,還很老實地在坡頂上打足了五百次手刀,踢足了五百次腿才回去,所以整體的實力,還是進步得比其他同伴快一點。每次當我又能夠多打破一兩塊瓦片,而被教練稱讚時,我心裏其實也暗暗地感激,那個常常貪玩地拿我腰帶褲子的小偷。
  
這可能是一個契機吧。一直安於平庸的我,看著自己在道場裏實力漸漸從『中段』變成『中上』,還被教練推薦外派出場打比賽,其實我心裏也是有點滿足感的。
  
只要能力可及,誰不喜歡變強呢?
  
再說當這個小偷在坡頂上,拿著我的腰帶在取笑我時,她的表情也真的…挺可愛。扳著臉對她追追打打的,也漸漸只是做個樣子,心裏其實也覺得這樣滿好玩。
  
這就是叫作『打情罵俏』吧?從未嘗過戀愛滋味的我,似乎也漸漸地開竅了。
  
 
  
只是有一次,我實在被她氣瘋了。和暖的夕陽遍灑在坡頂之上,輕撫著隨風搖曳的小草,我像個徹底的失敗者般,在那棵巨大榕樹下,當著小夕的面前跪下哭了起來。
  
「你…你幹嘛啦?」


  
「我今天…被教練除名了~~嗚~~我的參賽資格~~就是因為你!害我紀律分數扣太多了!」
  
「…你真的有那麼想要參加比賽嗎?」
  
「跟我同期的同學都入選了!就只沒有我的份兒!」
  
「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給教練求情,坦白說是我連累了你的,並發誓說以後都不會再偷走你的道袍了?」
  
「沒有用的!入選名單已經上交給賽會了!我的努力全白費了!我的空手道生涯完了!」
  
「有那麼誇張嗎?」
  
「嗚~~我只是想跟上大家的進度而已!幹嘛要插進來搞和啊?」
  


「你想知道為甚麼嗎?」
  
「…」我抬起頭來看著她,好像在期待一個驚天動地的答案似的。
  
小夕輕輕一跳,直直站在我的面前。好近,她的頭髮好香。「我害你失去了參賽資格,想我怎麼補償你啊?」
  
「…」
  
 
  
她拿起偷我的腰帶,繞在自己的頸上裝吊死狀,伸了伸舌頭對我說:「你就原諒我吧?」
  
「…」
  
她哄上前來,把嘴唇深深印在我的唇上。我的初吻…是薄荷味的。
  
「原諒我嗎?」
  
「…我愛你。」
  
我就是這麼愛上小夕的。
  
或許你對我的感情告白不以為然。你會懷疑:十四歲的小男生哪知道甚麼是愛?
  
對。或許你是對的。
  
但我當時心裏就是十分確定:這是愛情。你管我對愛情的定義是甚麼。
  
自此之後,她依舊每天放學後,在那坡長在坡頂上的榕樹下面等待著我。至於我嘛,即使在道袍沒有被偷的日子,也會特意為自己加入跑山的訓練。
  
我們每天都在『告白之樹』下約會。
  
 
  
甜美的回憶就說到這裏為止。讓我們先回到發現屍體的那一幕。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