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呢個女仔,喘住虛氣,唔使多問。

佢個樣已經同我講咗,佢受到極高階級嘅驚嚇。

披頭散髮嘅佢,瑟縮一角。

身體不自覺咁顫抖。

佢第一眼見到我,眼神依然非常之警戒。





「你⋯你係咪人⋯」

我打量咗佢一眼,成熟嘅外表,標準嘅身形。

目測大約16~18歲左右。

「唔好驚,我係好人,頭先幾隻感染者都係我殺嘅,依家你好安全。」

「你⋯你殺咗嗰啲『人』?」





「係啊,做咩。」

「你竟然⋯落得到手。」

「我都唔想,我係黎救生還者架,有感染者擋路,我係冇辦法先殺咗佢地。」

善意嘅謊言。

其實邊有得唔殺感染者?唔殺嘅話,要點處理?





可能真係有辦法嘅,但係擊殺係最方便快捷嘅方法。

我有時都會去問自己嘅良心,會唔會因為殺「人」而覺得內疚。

答案交出黎,每次都一樣。

【會】。

因為,佢地曾經活過。

曾經都係一個生命。

每每親手摧毀一個感染者嘅生命。

就等於剝削咗一個人生存嘅權利。





咁自己,同現時unun腳食住人血饅頭,試途削減我地與生俱來就會有嘅某種人權嘅【人】有咩分別?

佢地滿手鮮血,我都一樣。

突如其來嘅自行懺悔,令我諗起,香港嘅改變。

自己都慢慢受到影響,受到思想嘅束縛,被潛移默化。

「還能忍受嗎?」我問自己。

思緒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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