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星期五晚上。典型的蘭桂坊夜場。節日前夕,舞池擠滿了人。我穿著緊身裙,裸露的肩膊擦在陌生男子的背部,感到似有還無、微微潮濕的體溫。
我留意到不遠處有一個男人觀察了我一段時間。眼神漸漸對上了。他向我微笑,努力穿過人群,向我靠近。他嘗試跟我展開溝通。我喜歡他的眼神,所以沒有回避。

在強勁噪音中,我聽不到他在說什麼。反正都是「嗨!我是森。你的名字呢?」之類。我把耳窩貼近他的嘴唇,讓他再說一遍。他把手掌輕輕放在我的後腰上。我還是聽不清楚。誰在意呢?在舞池中央臉貼臉不是為了談心。我把整個人貼在他身上,嘴唇微微張開,他用拇指把被唇彩黏住的髮絲抹開,然後用舌尖把上下唇分得更開。

「你在哪?我要走了。」朋友傳來whatsapp。
「在口等!」我回覆。
森意識到我想離開,緊緊牽著我的手不放,我爭脫不了,把他拖行到口。

在深宵的中環要截到的士殊不容易。他成功把朋友送上一輛,我們目送她遠去。他仍牽著我的手,問道:「我送你回家好嗎?」




我不置可否。過海的士在我們面前停下,他把門打開,讓我先上車。在回家的路上,我靠著他的胸膛睡著了。他身上有淡淡的煙味。

我醒過來時,車子正在轉入我家樓下最後一個左彎。
「謝謝你送我回來。你住在哪裡?順路嗎?」
「其實我就住在上環。」森苦笑。
「那你今晚就留在我家吧!」我有點不忍心他浪費差不多二百元走回頭路。

我太累了,一開門就把自己重重的摔在床上,卷起被子,昏迷過去。他在我左邊輕輕躺下。我們什麼也沒做,一覺好眠。醒來時一室陽光明媚。我看著被陽光照得耀目的水晶小花瓶,感覺到身後的他呼吸的起伏。一個美好的星期六中午。

我沒有替森煮早餐,也沒有穿上他的裇衫。他臨走前告訴我一覺醒來他差點認不出我。他更喜歡洗去化妝、帶著眼鏡、穿上運動服的我。我在他的臉頰上輕輕親了一口,代替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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