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想快D趕係30歲之前結婚,搵到一個又成功又穩重既另一半,就係因為香港人個個都急著要結婚……我先會,我先會係冇清楚了解另一半之下,貿然咁急住結婚,開展左一段不清不楚既關係。

你話如果一開始,我就唔應該要接受佢既表白,如果一開始,我唔會主動去問佢借個電話用,可能30歲前既我,就唔會後悔依家所做既決定。


「Hi,唔好意思啊!我唔記得帶電話……」


「你係咪啊東既朋友啊?我記得係佢相入面見過你。」






「係啊……我係佢果表妹。」


係果次中學舊生聚會,如果我唔係咁狼狽唔記得帶電話,要借佢既電話黎打俾啊媽,或者我就唔會識到佢,同佢拍左1年拖,然之後結婚。臨近28歲,仲未搵到心儀對像……已經,已經再唔係一種藉口,有人認為「筍盤」係哩個歲數上面出現已經係買小見少既事,拍左拖唔夠一年,屋企個個人都催我快D結婚,然之後快D上車,尤其係佢既條件實在係荀盤之中既荀盤,於是順理成章,我就為左避免成為「剩女」,而去結婚。
「我愛唔愛佢?」


哩句說話,大概係心入面已經問左自己超過一百次,好多人都被逼同一個自己唔鐘意既人結婚,亦有好多人只係為結婚而去結婚,以為結左婚就可以塞住父母把口,你有冇諗過,既然一開始,你就唔應該要去鐘意一個你唔鐘意既人……






你有問過自己,到底你了唔了解佢,愛唔愛佢。


「唔愛……」


係簽離婚書既果一殺那,我承認我好痛恨自己,望住坐係我隔離既佢,我咩都講唔出口,當鉛筆平伏係桌子上面,我知道,愛一個人係應當要承受責任,彼此建立於信用之上,如我一開始,就不應該去胡亂去愛一個人。






香港離婚率不斷上升,大概普遍香港人都視婚姻為一紙即撕,不合即分,沒有想過婚姻所承載的承諾,責任,你又有冇係結婚之前諗諗到底你愛唔愛另一半。


如若沒有「離婚」,

你還會「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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